突发!浙江60岁大妈整容死亡,医院不肯赔钱:跟我们没关系

人间靳说 2023-09-15 01:40:20

“你们这些丧尽天良的整形医院!今天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

“我们已经报案了,等着瞧吧!有本事你们就躲一辈子!”

湖州某整形医院外人声嘈杂,喧闹不止。

穿过人群,只见一名中年男子手里拿着一张黑白遗像,另一名年轻男子跪在地上,手里拿着控告书。

控告书上白纸黑字地写着:

“湖州xx整形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最终导致我爱妻死亡,事后未支付一分医疗费,避而不见,推卸责任。”

控告书的一字一句都令人触目惊心,毛骨悚然。

为何脸部整容会导致心力衰竭死亡呢?医院又为何迟迟避而不见,推卸责任?

这其中是否另有内幕?

浙江湖州的张女士,年轻时肤白貌美,气质出众,从小就一直很注重穿衣打扮。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张女士皮肤上衰老的痕迹越发明显。

为了保证自己有比同龄人更好的状态,张女士时不时地就会打美白针和瘦脸针,也经常出没在各大美容院内。

日积月累之中,张女士对医美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对自己有一丁点的不满意,就会立马进行医美矫正。

今年张女士已经60岁了,虽看起来比同龄人年轻不少,但面部状态早已大不如前。

深思熟虑过后,张女士决定整容。

只要是手术就一定有风险,更何况张女士已经年近六旬了,手术的风险肯定更大。

张女士的家人对此强烈反对,他们只希望张女士可以健康的度过晚年。

面对家人的反对,张女士不屑一顾,私下偷偷和医生约定好了手术时间,一意孤行。

谁知,正是张女士的执念将她推向了深渊。

当天,张女士满怀期待的来到整形医院,幻想着自己变美之后的样子。

可整形医院甚至连张女士身体的各项指标都没检查,就直接开始手术。

手术整整做了七个小时,比术前预测多了三个小时。

做完手术的第二天,张女士突然出现了呼吸困难的状况。

医生诊断失误,按照低血糖昏迷进行施救,导致错过了抢救的最佳时间段。

在张女士呼吸停止后,该医院才打120将张女士送往第一人民医院抢救。

在重症监护室抢救了4天后,张女士不治而亡。

事故发生后,该整形医院始终置之不理,从未正面回应。

他们不仅没有出面道歉,反而推卸责任,说是张女士的身体本来有问题。

手术前进行过协商,是张女士执意要做的,术后死亡和他们没关系。如果要赔偿,只愿赔偿医药费的30%。

医院关门谢客,避而不见,张女士的家人只能每天守在整形医院门前,只想和负责人见一面,给死者一个交待。

整形医院如此无情冷漠的态度,让张女士的家人无比的心寒,也让世人再一次清晰的看透整形医院的浑水。

【争议点】

1. 出现严重医疗事故,整形医院是否应该负全责?

2. 误诊导致错过最佳抢救时间的医生,是否应按医疗事故罪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3. 整形医院推卸责任,家属该如何依法维权?

4. 失误频发,整形医院经营门槛如何进一步提升?

【以案释法】

没有复查各种指标的整容手术,整整做了七个小时。

且在张女士第二天出现呼吸衰竭症状时,未能及时发现病因,耽误抢救黄金时期。

其中任何一项放在医疗事故中都是相当严重的存在。

整容医院称:“在手术前已经与张女士协商过了,张女士执意要做,与他们没关系”,是否真的能因此洗脱责任?

医者仁心,无数白衣天使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救死扶伤,妙手回春。

医生和病人之间从进入医院开始就连接了一条信任的纽带,医生是患者生存的希望。

因此,医生应该对患者全权负责,不辜负患者的信任。

张女士已经年近六旬了,肉眼可见身体素质不比年轻人。

在这种情况下,整形医院甚至连张女士的身体各项指标都没检查,直接开始手术,于患者而言,极其不信;

医生明知手术可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非但不进行劝告遣返,反而任由张女士胡闹,于患者而言,极其不忠。

整形医院不忠不信的行为,是对患者的极其不负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该医美机构把患者安危置于不顾,诊断出现重大错误,理应承担患者治疗期间所有医药费,而不是只赔偿医药费的30%。

手术出现严重失误,张女士因此命丧黄泉,医美机构依法应该给予赔偿。

但究其根源,还是张女士自己的固执和对变美有太强的执念,才将自己亲手送进医美的泥潭里。

手术结束后,第二天张女士便出现严重的呼吸衰竭,而医美机构却误按照低血糖昏迷进行诊治。

直到张女士呼吸彻底停止后,才慌乱将人送往医院。最终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张女士抢救无效死亡。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该医美机构在手术前未对患者进行身体各项指标检查,术后出现紧急情况时,严重误诊,导致患者死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由于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属于严重医疗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医美机构严重误诊,推卸责任,闭门不见。

受害者家属一旦提起上诉,该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逃避没有任何作用,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必会受到法律制裁。

医美事故多次发生,在这其中,更多的受害者面对医美机构推卸责任的行为孤立无助,手足无措,甚至有人忍气吞声,自己默默承担治疗费用。

面对此类医疗事故,大家应该如何正当维权呢?

首先,在确定手术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医务人员所致之后,就可以收集证据,与医疗机构协商处理,争取获得后续治疗费用赔偿;

倘若,医疗机构对事故概不承认,拒绝负责,那么就可以带着收集好的证据,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提起上诉,将医疗机构告上法庭,依法获取合理赔偿。

正如前几年,山东的李女士,在整形手术中,因为医务人员未提前检查出李女士的身体异样,导致整形失败。

李女士并没有完全沉浸在手术的失败中,而是采取合理途径,依法向整容机构索要赔偿,最终合法获得修复费用,修复成功。

法律是最强硬的武器,无论何时,大家一定要铭记用法律的防线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医美纠纷频频发生,整容失败的案例也多不胜数。

同时,在3·15晚会和各大媒体报道中,我们也多次看到美容机构的非法经营现象,这不免让人怀疑医美机构的能力与经营规范。

只要是手术就一定会有风险,更何况整容项目多在脸上开刀,危险系数可想而知。

大力整治打击非法经营的医美机构势在必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对于非法经营不合理美容项目,没有正规营业执照,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诱惑引导消费等行为,

应依法给予严重打击,加大整顿力度,提高医美行业就业门槛,促进行业规范,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并不只是外貌美,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我们应该多把目光聚焦在自己的发光点上,自信才是最好的状态!

医美行业水太深,陷入泥潭难脱身,一次的项目改造,可能紧跟着一系列的修复计划,一步一步地让人产生依赖性。理性看待美,自信满满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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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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