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哀不?被检察日报高调宣传的这份发给市监局的检察建议,又错了

老梁市监论闻 2024-04-22 20:42:41

因为这些年各地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不精准,错发检察建议尤其是向市场监管部门错发检察建议的情况屡屡发生,因此老梁在本号先后推送了《咄咄怪事又一桩!检察院定性“电竞旅馆”是网吧,却没给文化部门而是给市监部门发了检察建议》、《蹊跷!烟草局发现商户无证售烟线索移送给检察院,检察院再给市监局发送检察建议!那为啥烟草局不直接把线索移送给市监局呢?》、《基层检察院完成“检察建议”任务指标实在太难太难了,市场监管部门也“深受其害”!老梁呼吁:尽快取消这项任务指标吧!》等系列文章对检察院进行提示,希望检察机关扎扎实实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全力擦亮行政公益诉讼这个品牌。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太过晦涩难懂的缘故,反正媒体上时不时地就会爆出一个给市场监管部门错发检察建议的消息来。这不,就在前天(4月18日),检察日报大版面推出的一篇报道中,检察院发给市场监管部门的检察建议就又发错了。

(全文点击标题查阅《音乐餐厅从事KTV营业活动,检察院以“超范围经营”为由向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

从上述报道中“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音乐餐厅超出营业执照许可范围从事KTV营业活动,是本案发生的原因之一。……对此,曲沃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涉案音乐餐厅的监督管理,并对全县范围内餐饮业进行检查整治,防止出现违规经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依法吊销涉案音乐餐厅营业执照,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表述中不难看出,曲沃县检察院是把涉案音乐餐厅未经许可从事KTV营业活动看作是“超范围经营”了,认为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于是向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市场监管局也欣然接受了。

老梁要说的是,曲沃县检察院这份检察建议又发错了对象,这份检察建议不该发给市场监管部门,而应发给文旅部门。更为可悲的是,面对这份检察建议,曲沃县市场监管局居然“心安理得”地欣然接受了。

这表明,在曲沃县,无论是检察机关,还是市场监管部门,都对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一无所知,思维还停留在2003年《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时代。这是何等的悲哀啊!

经营活动涉及“证”、“照”两个层面的许可,即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以及许可审批部门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从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明确,工商部门对既无证又无照、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五种违法经营行为均负有监管职责,其中第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按照上述2003年《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即“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的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视为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也就是说,如果检察日报上述报道中“音乐餐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KTV营业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03年《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时代的话,那么检察院把检察建议发给市场监管部门是没错的。

但问题是,自2017年10月1日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正式实施,取代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自此“无证经营”“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概念内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接“先照后证”商事制度,在法规名称上将无证和无照并列,明确区分了无证经营和无照经营,实行无照经营和无证经营原则上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许可审批部门查处的制度。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按照上述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凡在应当取得许可方可经营的领域,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不管有没有营业执照,是“既无证又无照”也好,还是“有照无证”也好,都按“无证经营”进行查处。

检察日报上述报道中“音乐餐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KTV营业活动”就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所指的“无证经营”行为,已经不是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而是“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了。

通俗一点说就是:

——以前,在2003年《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超范围经营”属于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违法行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有权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查处。

——现在,在现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超范围经营”,则属于“无证经营”,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现在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超范围经营”,只适用于无需取得许可的一般经营项目(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销售服装鞋帽,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又擅自销售自行车),准确地说应该叫做“应当变更登记而没有办理变更登记”。

这里还要特别注意国务院一个重要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

也就是说,按照现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无论是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以餐厅名义擅自经营KTV,还是既未取得营业执照又未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擅自经营KTV,都属于现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无证经营”,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无照经营”,因此均应由文旅部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没有查处权。

当然,市场监管部门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有以餐厅名义擅自经营KTV这种“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文旅部门。

综上,毫无疑问,检察日报高调宣传的这份发给市场监管部门的检察建议,又大错特错了!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经废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已经实施6年多了,但曲沃县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思维还都停留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时代,尤其是这样的“事迹”居然还能堂而皇之地登上最高检的机关报《检察日报》,你说悲哀不悲哀?

老梁再次提示,给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是件很严肃的事儿,制发之前检察机关应当认真学习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力求每份检察建议都精准、精准、再精准。当然,老梁也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也争点气,下力气好好学习,提升一下自己的素质,别总让别人当成软柿子捏来捏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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