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互联网上无意间看到了一个新的词汇,叫“恶意捐款”。
并且有不少网友对恶意捐款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要求国家对恶意捐款行为进行打击。
在讨论这个话题之前,先要弄清楚什么叫恶意捐款?
恶意捐款,是指捐款人在捐款时,捐款数额较小(通常是一元、一角甚至一分),给人一种不是为了捐款而捐款的感觉。
曾几何时,我们提倡能力不分高下,慈善不分大小,一分钱也是爱。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捐一块钱竟然成了恶意捐款。
很是奇怪,一块钱难道不是钱吗?
为什么一块钱捐款要受到某些人的诟病?
道理其实很简单,捐一分钱和捐一万块钱,对于慈善机构来说,工作量都是一样的,但捐一分钱的人多了,慈善机构筹到的款项却没增加多少,工作量却成倍增加,你说慈善机构能不烦吗?
记得小时候,有首儿歌是这么唱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的说了一声叔叔再见”。
按照恶意捐款的逻辑,捡到一分钱,也不能交给警察叔叔了,因为会给警察叔叔添麻烦,属于“恶意捡钱”。
这逻辑显然是不合理的,捡到钱,不论金额大小,都应该交给警察叔叔,这不仅仅是一种物归原主的基本诚信,也是一个合格公民的道德素养。
慈善捐款同样如此,在能力范围之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一块钱,一角钱,哪怕是一分钱,都是捐款人的一份爱心,怎么能根据金额的多少,去衡量爱心的多寡呢?
古语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慈善本来也是积少成多,每个人献一点爱心,就能汇聚成炬,中国14亿人,如果每个人捐助1块钱,就是14亿元,一个天文数字,怎能说捐款一块钱是恶意捐款呢?
当然,也不能否认,一块钱,一角钱,一分钱的捐款,确实让慈善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剧增,一万个一分钱,加起来也才一百块钱,这100块钱,工作人员除了要统计、要归纳外,还要追踪每笔钱的去向,的确也让人头疼。
不过,慈善工作人员不就是做这些零零散散事情的吗?
不能因为怕麻烦,就拒绝捐款人的爱心,会寒了人心。
每个人能力不一样,只要能捐款献爱心,不管多少,都值得肯定。
“恶意捐款”这样的词汇,真的不应该出现在大众的视野,甚至都不应该有这么个词汇,它深深的伤害了捐款人的心,提出恶意捐款的人,其心可诛。
人家真金白银的献爱心,非但没能换来感谢,反而惹来一身的骚,天底下都没有这样的道理,如果一块钱捐款属于恶意捐款,那请慈善机构设置最低捐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