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离婚率最高的朝代

林长风 2021-05-19 15:48:00

封建时代,女子的社会地位比较低,通常只有丈夫休掉妻子,而妻子则不能休掉丈夫。而且,被休掉的女子会被称为“生妻”,往往会受到鄙视,老话有“宁娶寡妇,不娶生妻”的说法。

但是在唐朝,夫妻离婚对女方造成的伤害最小,也因此造成了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离婚率最高的朝代,离婚后的女子不仅不会受到非议,而且还往往十分抢手。

汉朝也许是历史上最讲究礼仪的时代,但东汉之后,经历了三国、两晋、南北朝长达三百多年的战乱,再加上五胡乱华期间的民族大蓉和,礼仪方面也就渐渐松弛了。而唐之后的宋朝,是理学最为盛行的时代,对女子的束缚比汉朝还要苛刻,甚至不允许妻子主动提出离婚,提倡丈夫死后妻子不要改嫁。所以纵观整个中国历史,生活在唐朝的女子,还是相对比较幸福的。

从汉朝开始,女子只要犯了“七出”,丈夫就可以无条件的休掉妻子,而不用负任何责任,也不用分一丁点家产给对方。《大戴礼》说: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但是,唐朝时法律在“七出”的基础上,增加了“三不去”,算是最早的妇女权益保护法。这三条分别是:曾为公婆服丧三年的不去,娶时贫贱后来富贵的不去,娘家没有人的不去。只要符合这三条,就算犯了“七出”,丈夫也不能休妻,否则官府就要追究丈夫的责任。这样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丈夫随意休妻。

此外,《唐律》还规定,成年男女可以自由恋爱,私定终身,就算双方的父母不同意,法律也会给予支持。如果双方结婚后觉得不合适,也可以自由离婚,这叫做“和离”。《唐律疏议·户婚律》中明文规定:夫妻义绝则离 ,意思是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允许离婚,不管提出离婚的是男方还是女方。离婚后的女子也不会受到歧视。

唐朝名臣贾直言获罪,被流放到海南,临走前他对妻子董氏说,“生死不可期,吾去可急嫁,无须也。”不过,董氏不肯离婚,用绳子将自己头发扎起来,贴上封条,并且让贾直言写上字,表示不会让除贾直言之外的人解开头发。

三十年后,贾直言遇大赦回到京城,找到了董氏,董氏的头发已经像枯草一样纠缠到了一起,但上面的封条依旧,去掉封条之后,头发竟然连根脱落。

这个故事就是成语“结发之妻”的由来,不过也能说明在唐朝离婚不是稀罕事。

如果是丈夫长年音讯全无,妻子也可以提出离婚。《萧希甫传》记载,萧希甫年轻的时候抛弃母亲和妻子,改名换姓,四处求取功名,多年之后当他回来时,其妻袁氏已经改嫁了。

如果是娘家有变故,妻子也可以提出离婚。《旧唐书·列女传》记载,刘寂的妻子夏侯氏,其娘家父亲因生病而失明,于是夏侯氏就请求和丈夫离婚,回家终生照顾父亲去了。

写出《黄鹤楼》的著名诗人崔颢,喜欢换老婆,娶妻一定得好看,稍不如意就休掉再娶,前后换了四次。虽然崔颢此举不当,但也从侧面说明唐朝时离婚是件很容易的事。

再如《李元素传》记载,李元素的第二个老婆姓王,是李元素还未发迹前娶的。后来李元素做了大官,就纳了很多小妾,冷落了王氏。后来,李元素受前妻儿子的挑拨,休掉了王氏。结果,王氏一纸诉状将李元素告了,因为符合“娶时贫贱后来富贵”的“三不去”条件,直接告到李元素丢官罢职,而且王氏还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青春补偿费”。

《源休传》中,御史源休因为和妻子吵架,一怒之下将妻子休了。妻子王氏上诉官府,御史台召源休说明情况,源休可能是怕丢面子一直没有去,结果被除名流放。

《旧五代史·敬翔传》中也有一个故事,敬翔的妻子为刘氏,黄巢打入长安时,刘氏被黄巢的部下尚让抢了去,后来黄巢战败,刘氏又被时溥纳于妓室。再后来朱温势力渐大,刘氏又成了朱温的小妾。

后来敬翔富贵之后,朱温将刘氏赏赐给了他,但刘氏仍然经常出入朱温的后宫。如果敬翔稍微露出一点不满的情绪,刘氏立刻讥讽,“咋了?你瞧不起我曾失身于别人吗?尚让、时溥、朱温哪个不比你地位高?你要是觉得不行,咱们就离婚!”敬翔只好“谢而止之”。

由此可见,女子可以提出离婚,也不怕离婚后影响自己的名声和地位。

普通官宦人家如此,皇帝家也一样。唐高祖李渊有19个女儿,离婚再嫁的有四个;太宗李世民有21个女儿,离婚再嫁的有6个;中宗8个女儿,再嫁的有3个。

不过,也是因为唐朝对婚姻管理相对较为松散,所以淫乱者很多。此事不便细说,比如太平公主、郜国公主、襄阳公主、上官婉儿……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网上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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