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治疗后是否痊愈,是病人最迫切关心的问题。今天来和大家聊几种常见性病的判愈方法。
直至今日,治疗梅毒的任何方案都可能出现失败,评价效果通常很困难,也没有判断治愈和无效的明确标准。治疗后应定期随访,进行体格检查、血清学检查及影像学检查以考察疗效,一般至少检查3年。临床治愈是指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及三期梅毒(包括皮肤、黏膜、骨骼、眼、鼻等)损害愈合,症状消失。血清治愈是指抗梅毒治疗后2年以内梅毒血清学反应(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如VDRL、RPR、USR试验)由阳性转变为阴性,脑脊液检查阴性。一期梅毒(硬下疳初期),血清反应为阴性时已接受充足抗梅毒治疗,可以不出现阳性反应,这种情况不存在血清治愈的问题。
无合并症并发症淋病患者经推荐方案规则治疗后,一般不需复诊作判愈试验。也有建议,淋病治疗结束后1 ~ 2周复查,治愈的标准是:(1)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2)尿液清晰,不含淋丝;(3)在治疗结束后4 ~ 7 天复查淋球菌阴性(前列腺按摩液或宫颈分泌物涂片及培养检查奈瑟球菌连续2次阴性),可判治愈。淋病患者若能早期、及时、适当治疗,一般预后良好,但若延误治疗时机或治疗不当,亦可产生合并症或播散性淋病,造成严重后果。
非淋球菌性尿道炎与黏液脓性宫颈炎患者,在按照推荐的治疗方法治疗完毕后一般也不需要复查。多数文献建议的治愈标准是,症状消失、尿道分泌物涂片中多形核白细胞≤4个/HP,并进行病原体复查(抗原检测试验应在疗程结束后第2周,核酸扩增试验在第4周)。分子生物学方法可查出死菌的抗原和DNA,因此一般不用来作为判愈标准。如病人经治疗但症状持续存在,或症状消失后又出现,最可能的原因是其性伴未经治疗,发生再感染,或者是由于引起尿道炎或宫颈炎的其他原因存在,应劝告病人复诊以查明原因。
尖锐湿疣的判愈标准为治疗后疣体消失。尖锐湿疣预后一般良好,但复发率较高。复发多在最初3个月,治疗后6个月无复发者,复发机会减少,最终可达临床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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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能完全去根,治疗只是压制住了临床症状,性病一旦被感染将伴随终生,是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