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网约车 私家车撞了网约车,导致受损无法正常营运,需要需要赔偿相应损失?
近日,河南省荥阳市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为外界进行了解释。
2023年6月,网约车司机李先生正常驾驶中,与李女士驾驶的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女士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李先生的网约车因事故受损,停运维修共计9天时间。为此,李先生要求李女士赔付停运期间的损失,以及维修车辆产生的交通费,但遭到了拒绝。
此外,2024年8月,李先生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停运损失是指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而李先生的网约车是经批准的合法营运车辆,因事故导致车辆停运而产生的损失,属于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合理损失,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酌定李女士赔付李先生营运损失共计2700元。但对于李先生主张的交通费,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在这起案例中,法院认为,网约出租车司机属于新兴就业群体,车辆是网约出租车司机赖以生存的工具,属于营运性质,其停运损失虽是间接损失,但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同样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而保险公司在类似事故中,是否也有责任呢?
停运损失属于财产侵害的范畴,不计入交强险赔偿范围。关于商业三者险是否赔付应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如果保险公司已就停运损失免赔的条款,对投保人作出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保险公司应在商业险范围内免责。
此种情况下,停运损失应由实际侵权人负责赔偿。
那么,关于类似问题,您是否知晓呢?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