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网约车 网约车在行驶过程中,被私家车追尾导致维修停运,这种情况下,网约车司机可主张对方承担停运损失,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但要求赔偿的金额怎么算?可主张的赔偿范围怎么弄?赔偿的责任人都有哪些?这些问题对于广大网约车司机而言,似乎并非一时半会能厘清的事情。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为这一争议问题提供了明确答案。
网约车司机吴某持有合规运营资质,日常驾驶自有车辆从事载客服务。2024年11月,万某驾车追尾吴某车辆,导致两车损坏。经交管部门认定,万某负事故全责。
此次事故造成吴某车辆需维修10天,其间无法正常营运。因协商赔偿未果,吴某将万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9750元停运损失。
庭审中,万某认为赔偿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提交了经投保人签署的免责条款文件,其中明确载明:商业三者险不承担停业、停驶等间接损失。
法院审查后确认,保险公司已尽到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故停运损失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但吴某作为合规营运主体,有权主张合理停运损失。根据《交强险条例》及保险条款,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不予赔付,依法应由侵权人万某承担。
针对赔偿金额争议,法官强调停运损失应以净收入为计算标准。换句话说,就是网约车司机在扣除所有的成本后,实际的收入为准。从这个角度看,吴某主张的金额因未扣除营运成本显属过高。
经法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万某当庭支付1500元赔偿款,吴某撤回起诉。该金额系参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结合车辆实际停运天数综合核定。
对于该案例,法官特意提醒网约车司机司法实践中需注意两点:一,营运车辆须具备法定资质方可主张停运损失;二,损失计算应扣除油费、平台抽成等成本,按纯利润核算。若当事人无法举证实际收入,可参照行业平均标准判定。
可以说,此案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侵权人需对营运车辆合理停运损失担责,但主张方应就损失金额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裁判尺度既保障了从业者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赔偿责任的过度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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