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新政来了

房地产那些事儿 2024-12-02 15:45:53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公告》,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亦单独发布了《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通知》。两项公告均明确指出,其各项规定与调整将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实施。

在契税政策方面,此次调整显著提升了享受低税率优惠的住房面积标准。具体而言,现行政策中,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住房面积标准已从原先的90平方米提升至140平方米。此外,公告还特别强调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在契税优惠政策上的统一适用性,即这四座城市亦将遵循其他地区关于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对于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情况,首套住房的契税税率将减按1.5%征收,而二套住房的契税税率则减按2%征收。

在增值税政策方面,随着部分城市取消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将一律免征增值税。这一调整意味着,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将正式停止执行。

此外,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此次调整将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下限降低了0.5个百分点。具体而言,调整后的预征率下限在东部地区省份为1.5%,中部及东北地区省份为1%,而西部地区省份则为0.5%。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地区划分依据的是国务院相关文件的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税收政策的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优化契税、增值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政策,为购房者提供更加灵活、优惠的税收环境,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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