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个月住建部宣布,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要由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进一步扩展到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12月3日,住建部再发声:城中村改造再提速,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随后,太原率先提出推行 “房票安置” 后,近日长治也积极跟进,这一举措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上图来源:住建部网站
01-
1)11月29日,太原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太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从第八条可以看出:支持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中村、棚户区,鼓励以“货币补偿量化金额以房票的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
大致的意思是:根据各种标准计算后,假设拆迁补偿款为200万,则发放同等额度的“房票”,拿着房票的拆迁户可以自行购买“房源超市”库内的商品住宅,同时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2)12月11日,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解读,其中第三条提出:积极推行“房票安置”模式。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宅基地和房屋补偿安置的,征收人可将补偿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统一搭建的“房源超市”内的商品房。房票实行实名制,房票持有人为被征收人;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各县、区政府可给予一定的奖励;被征收人可使用房票为其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车位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房票票面金额不足以支付房款的部分,符合条件的房票使用人可申请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尽管没有明确是全部拆迁款都换成房票,还是“货币+房票”按一定比例发放,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房票”安置即将成为一种重要的拆迁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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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房票安置政策在太原、长治的实施有着多方面的背景因素。
一方面,传统的实物安置往往面临着安置房源建设周期长、安置地点与被征收人期望不符等问题;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也需要创新的方式来进行消化。
如果被拆迁人拿了补偿款不在本地买房,或者干脆不买房,存在银行吃利息,这种做法结果就是没有刺激到本地的楼市,没有达到“稳定楼市”的目的。
房票安置类似于“专款专用”,好处在于:
1)通过房票安置,政府可以减少安置房的建设量,避免资源浪费;
2)被拆迁人可以拿房票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新房,有利于新房去库存,从而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以往的实物安置可能会将拆迁户集中安置在特定区域,而房票安置可以让他们根据自身需求,在众多楼盘中挑选心仪的房子,无论是从地段、配套设施还是房屋品质等方面都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例如,一些拆迁户可能为了子女上学方便,会选择学区房;一些则可能更倾向于靠近工作地点或者商业中心的楼盘;
4)对于房企而言,可以减少建设回迁房的压力,免去临迁费的资金压力。
另外,房票的价格是否合理,相关部门投入资金够不够,房企是否买账,“房源超市”内住宅项目是否全面,给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各方面奖励优惠是否到位,房企的回款速度能不能跟上等等……
想要实现双赢,这些都必须考虑周全、切实落实。
写到最后-
太原和长治推行的房票安置政策是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形势下的创新尝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发挥其优势,实现拆迁户、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多赢局面。
或许,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省内地市实行“房票安置”,同时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持续优化房票安置政策,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