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法治社会,大家解决问题处理纠纷,也应该知道通过法律途径是最简单高效的。但是很多人因为对法律并不熟悉,所以有些害怕用法律来维权,更是不愿意打官司,这种观念其实早就该改正了。前不久,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中的事也有可能发生在咱们自己身上。
原告李先生在2022年年初到北京平谷旅游,入住了某酒店的房间,早上起来洗漱时,在浴室滑倒受伤,直接摔骨折了。去医院就诊完毕后他找到了酒店要求赔偿,但是酒店却不同意赔偿,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最终李先生将酒店告上法庭。而酒店方面的态度也很明确,因为他们不知道李先生是不是在酒店摔伤的,所以不愿赔偿。
原来李先生摔伤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联系酒店,也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直接自己去就医,有了诊断证明后才找到了酒店方面。所以这个时间差就成了酒店抗辩的理由,不过这个理由并不太充分。随后酒店方面又说,因为酒店房间内的浴巾等都没有使用过,所以无法证明李先生洗澡并滑倒受伤。李先生表示确实不是他洗的澡,而是当天早上他爱人洗的澡,洗完澡之后因为酒店浴室设计的原因,卫生间的地面上都是水,而且酒店也没有提供塑料防滑拖鞋,所以才导致他摔倒受伤。但是酒店对此也并不认可,首先水不是酒店方面弄出来的,其次防滑拖鞋就在浴巾下的格子里,李先生自己穿着一次性拖鞋进入浴室只能怪他自己。
庭上李先生也承认自己确实有一定责任,但是这个防滑拖鞋他并没有看到,而且防滑拖鞋放在浴室内,你不进入浴室就无法拿到,这不是矛盾吗?不过酒店方面还是表示,自己在浴室内张贴了谨防滑倒的警示标志,也提供了防滑拖鞋,铺设了防滑垫,李先生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不小心负责。
双方的举证质证可以说把事情的原貌全都还原来出来,酒店方面作为类似场所的经营者,当然有保护消费者安全的义务,但这个义务并不是无限的。而李先生作为成年人,也有自己应当注意的地方,所以最终综合双方的证据,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酒店对李先生的损害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最终酒店方面赔偿了李先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664元,这样各担一半责任的判决,笔者认为还是非常公平的。毕竟双方确实都有责任,但是私以为还是顾客的问题更大一些,不过最终身体受伤受罪的还是顾客。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要小心谨慎一些,这在酒店还好,在家里摔伤难道您告地板砖的生产厂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