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樱花馆长 2023-04-06 11:16:44

《刑法》界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十年刑期封顶。

司法实践中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出于包庇行贿者,死不说出行贿人,使违法者逃避追究行贿罪。二是,明知来源,拒不交待,减轻刑法处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利于打击行贿罪,不利于体现“坦白从宽”政策。事实上,造成了畸形的“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取消“巨额财产不明罪”之后,其不能说明来源的差距,列入贪污罪。贪污30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

网友:什么是贪污?不明来源就是贪污?但贪污中的“污”是有出处的,是有来源的!不明来源的财产,你按什么进行处罚,都难以有利于打击行贿罪,也难以有利于体现“坦白从宽”政策。

网友:没必要,只需将处罚与贪污同样处罚即可。你没有证据证明这些财产是贪污收贿而来,所以你定不了相应的罪。但是这个财产是贪污是收贿还是贩毒等轻罪或重罪所得没有直接证据,所以取轻与重刑犯罪之间的中型犯罪所得,按中型犯罪处罚相对合理。

网友:定性贪污罪,显然不可能!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因此,贪污罪定性的条件之一便是当事人所得财物来源于公共财物,而且必须形成贪污来源于被贪污财物形成一一对应关系。

9 阅读:5386
评论列表
  • 海哥 83
    2023-04-06 15:44

    无法说明来源,罪加一等,300万以上死刑

  • 无欢 51
    2023-04-06 15:27

    只有一个国家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2023-04-06 16:09

    取消后,来源不明就没事了。

    旧颜 ̄消失殆尽つ 回复:
    来源不明可不是贪污 洗钱比以前难了
    变化 回复: 旧颜 ̄消失殆尽つ
    以前不算,但是取消来源不明,多的钱就给你算贪污
  • 2023-04-06 15:57

    还有工会也取消。反正都是不起作用的东西,把那点费用省出来给九位数升级十位数多划算

  • 2023-04-06 15:35

    法不责众,发扬光大[点赞][点赞][点赞]

  • 亮子 20
    2023-04-06 15:59

    这个罪就应该取消 财产怎么会来源不明?只要查绝对能查到

    武寒旭 回复:
    收的太多真的想不起来了,比如因我儿子收的红包,很多想不起来了。
  • 2023-04-06 12:57

    这个估计能成,原因大家想去吧

  • ak633p 17
    2023-04-06 16:16

    建议设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奖!

  • 2023-04-06 16:41

    内部申报那么多年了,还有来源不明?所以:1,内申太黑了;2,应定受贿

  • 2023-04-06 16:46

    德国有90暴利税,只要收入超过正常范围,不管你的钱哪里来的,十块钱就要交九块钱,用于补贴穷人

  • 2023-04-06 16:05

    贪污受贿一千,没收一千,罚款2倍即两千;贪污受贿的越多,没收的越多,罚款的也越多,就会使很多人不敢了!还有接受宴请一次的直接撤职,那就真正的风清气正了。

  • 2023-04-06 16:35

    超出部分都是受贿。超过十万枪毙,直系亲属永受管制

  • 2023-04-06 16:39

    谁建议的,查一下他。

  • 2023-04-06 16:12

    百万死刑,十万无期。

  • 2023-04-06 16:08

    拒不交代,反而轻判

  • 2023-04-06 16:07

    铁齿钢牙

  • 2023-04-06 16:15

    建议取消贪污罪

  • 2023-04-06 16:22

    其实真的应该有一个限额,超出了判死刑!行贿的加罚双倍罚金,超出一定数额充公全部家产,无论多少!现在无论贪一千万还是一百亿都是终身监禁[笑着哭]简直是鼓励贪婪!

  • 2023-04-06 16:58

    没有查不到的事情,他在位的每件事,谁拍板,谁受益!你认真.没有不怕的!

  • 2023-04-06 16:21

    坦白从严,抗拒从宽。我不说你也没有办法。总之没有死刑我不怕,只要有人民币判多久的刑都有戏。[笑着哭]

  • 2023-04-06 17:27

    老百姓啥时候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 2023-04-06 16:44

    财产来源不明,就是说我死不交代,你能拿我怎么办!搞笑的是还轻判!

  • 2023-04-06 16:32

    你咋不建议贪污数额巨大死刑呢

  • 2023-04-06 17:23

    不交要用重刑,直至打死为止。

  • 2023-04-06 16:39

    这是后门,专门留的怎么会取消呢!

  • 2023-04-06 17:2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说不清楚来源,就说明来源及其丰富。查一下所有关联的人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当然,前提是有关部门下得了决心。

  • 2023-04-06 16:34

    确实要取消好一点。应指控偷税漏税,全部收缴,再罚十倍,判五到十年!

  • 2023-04-06 16:17

    不明来源财产就是私人财产不可侵犯[吃瓜][吃瓜][吃瓜]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少判三年

  • 2023-04-06 17:25

    这个真的应该取消,方便财大气粗横着走路!有钱并不等于有罪,但非正当手段来的钱见不得光,还需吐出来,并数倍处罚。

  • 2023-04-06 16:34

    小编在为谁说话

  • 2023-04-06 16:31

    取消贪污,受贿罪!

  • 2023-04-06 16:58

    来源不明并不等同于贪污,比如通过内部操控资本市场获利几个亿,就没人送钱,再比如围猎国有资产就不需要人送。所以保留这个罪名很有必要。

  • 2023-04-06 17:10

    [点赞]

  • 2023-04-06 16:27

    有没有都无所谓,只有把他们剁掉才是实在的。

  • 2023-04-06 17:15

    建议枪毙,

  • 2023-04-06 17:11

    这是支持贪吗

  • 2023-04-06 17:12

    不取消也行,把十年封顶改成死刑封顶

  • 2023-04-06 17:30

    取消贪官不死刑,恢复死刑,贪官佰万元死刑。

  • 2023-04-06 17:16

    这罪名就是个大忽悠!哪怕是土里种出来都能根据收成算出来!

  • 2023-04-06 16:03

    应该是不明来源不构成犯罪,属个人隐私[得瑟][得瑟][得瑟]

  • 2023-04-06 16:34

    按重型犯罪才会交待

  • 2023-04-06 16:57

    为什么?

  • 2023-04-06 17:22

    取消后公职人员不能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的一律按贪污罪从重论处!

  • 2023-04-06 17:12

    新加坡也没有财产来历不明这一说,说不清楚的全部算贪污受贿

  • 2023-04-06 17:08

    本身就是一个笑话,要说块八毛的不知道哪来的还有心可原,都巨额了还来源不明,发明这个词的人也是个人才。

  • 2023-04-06 16:51

    不能追回贪污的,直接死刑。来源不明就是贪污就是贪污,那就可以取消[吃瓜]

  • 2023-04-06 16:15

    取消干嘛?加重刑罚即可!无论贪污还是受贿所得,一百万就枪毙,看看还有多少人敢贪[得瑟]

  • 2023-04-06 17:07

    学习一下西方国家是怎样反腐

  • 2023-04-06 17:12

    建议贪污五万元以上,包含五万元的一律判处死刑,且立即执行

  • 2023-04-06 17:2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项罪名应该只对公职人员有用就行啦,按理说对普通老百姓应该不适用才对!

  • 2023-04-06 17:23

    是啊[得瑟]我穿越回来也不敢去夜场呢[得瑟]

  • 2023-04-06 17:30

    不明来源财产一概按贪污论处

  • 2023-04-06 17:01

    来源不明那就是违法所得

  • ljp
    2023-04-06 17:24

    应该加重处罚

  • 2023-04-06 17:01

    同意!受贿罪也可以取消。这样查处贪腐就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 那就管它来源不明的意思喽?

  • 2023-04-06 18:07

    谁提议取消的先查谁。

  • 2023-04-06 17:22

    建议立法 有钱人杀人不犯法罪

樱花馆长

简介:和大家一起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