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业委会,业主能不能换物业公司?

莉莉影歌 2023-01-15 20:27:48

2021年,腾讯房产做了一项调查,显示90%的业主都想换掉自家的物业公司。可以看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基本都不满意。

但换物业这件事,想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要换物业通常的第一步是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这第一步非常困难,困难到人民网都发出感叹。

既然成立业委会这么难,那干脆就别成立了。反正业主的想法就是换物业公司,业委会在业主心里充其量也就是个副产物。解除物业合同这样的关键事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但不一定非要业委会来组织。

1.没有业委会,业主可以共同决定换物业

有人说,法律没规定业主可以直接决定小区事务,只规定了业委会召集业主大会后再决定。所以没有业委会的组织,就是业主擅自行动,违反法律。

说这句话的人,应该没听过“法无禁止即可为”这句话。对于一般公民,法律不禁止,就可以随便做。法律没规定,正好说明能做。哪条法律规定了公民可以眨眼?没规定就不眨眼了?所以,离了业委会,业主也不会变成了哑巴,不会失去发声的权利了。

倒是成立了业主大会之后,会议必须由业委会或街道办来召开,一般业主自行召开业主大会属于违反法律。所以不成立业委会,业主的决定反而不需要经过任何组织的,不用走程序,自由度相对更大。

2.某些部门不作为,会增加业主换物业的难度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建部门或街道办应该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

这条法律的原意是让街道办给小区提供帮助,是一项义务。但有些地方,却故意扭曲立法原意,把指导变成指令,把义务变成权力,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为难业主。

有过筹备失败经验,特别是多年多次失败的业主应该对这种现象深有体会。一些部门借着指导的“权力”,不作为、乱作为,把小区建设这件本就很困难的事情,又提升几个难度级别。

因此,业主在这种情况,绕开这些不作为的部门,自行依法决定小区的事务,符合自身利益,也符合法律规定。

3.小区业主共同决定事务的方法

如果一个小区,已经有很多业主愿意更换物业公司,则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载明要决定的事项,再交给某个(些)业主来具体执行。

比如业主可以写明决定解除物业服务协议,同时委托小区的某位热心业主,把决定通知给物业公司、监督物业公司办理退场、交接等。这些工作在有业委会时由业委会做,没有业委会时就需要授权给某位业主来办理。否则只有决定却没有执行决定的人,等于不决定。

参与的业主人数以及面积达到法定条件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就依法生效。有授权的业主可以通知物业公司办理离场以及交接手续。物业公司可能会提出异议,甚至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此业主的决定过程应当真实可靠,要避免代签等情况。

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高,基层部门积极帮助小区加强社区建设,小区业主自然欢迎。但是小区业主也应该知道,如果认为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不能等某个部门,不能靠某个委员会。权利是争取来的,不是靠人施舍来的。

7 阅读:2079
评论列表
  • 2023-01-16 16:36

    此事的难点在于业主的意见极难统一,业主意见统一什么事不能办?别说成立业主委员会,别说更换物业公司,别说实行自治,泰山都能移!!业主各怀心思各有利益一盘散砂才是要害。

  • 2023-02-20 17:09

    现在商住房的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本属同家公司。他们通过自办酒店宾馆。故意空置一定比例的面积使业主无法达到三分二面积。业主根本就无法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永远可以霸占小区。业主只能被迫接受。这就是目前很多开发商的套路。因为商住物业费都要5元以上。办公楼近9元。巨大的利润造成了不择手段。

  • 2023-02-11 07:33

    成立业委会后,物业会吧业委会维护的很好,逢年过节送礼,拿人手短吃人手软,穿一条裤子!

    克虏伯大帝 回复:
    确实如此,我们小区就是。
    马谡 回复:
    哈哈,业委会没有是不可能的,没有物业也得安排3老头挂职的!
  • 2023-03-02 22:30

    随便安个恶意解约的名头…………………………[笑着哭][笑着哭]

  • 2023-02-10 05:17

    应该出台政策,物业自己每年上报政府收费率,收费率不达标视为自动放弃服务此小区权利,别天天让业主去找,业主对物业最直接的表达方式就是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 2023-02-28 12:35

    写得太好了,我们小区四年了,成立不了业委会,原因开发商规定的他开发四个小区应一个业委会,有一个小区没卖出去

  • FU 3
    2023-03-15 15:40

    一个小区一年公共收益(仅停车费):200元/月x12月x1000车位=240万元/年,20年小区4800万!被物业侵吞谁核算了?该管管了……

  • 2023-02-17 11:41

    別扯什么业委会?业主与物业是合同关系,一旦合同到期,业主可以决定是否续约,..……关键是业主自身要耗时间与物业打官司[吃瓜][吃瓜]

    希望 回复:
    到期了物业直接找它们培养的业委会成员签字就搞定了,不光续签合同,维修基金使用公共区域收益分配都搞定了!而且物业费标准都按高标准,业委会签字报住建局备案,物业据此执行收费,号称合理合法合规!但现实中标准都极度打折,卫生随便雇几个老头老太,安保缩减到剩几个看门口,摄像头取消大部坏了不修,可视门禁不用不修,,,
  • 2023-03-14 22:39

    取消物业过不了这一关,你懂。

  • 2023-03-18 09:26

    凡事皆为利,你有你的利,别人有别人的利,要是真正意见能统一那就奇了怪了!除非拿🔫指着说。要不人家选总统还要投票。哪怕是战争,进攻的国家一样有反战人士

  • 2023-03-24 23:52

    我是江苏无锡的事实证明业主想正当维权很难。唯一的只能走诉讼一条路。

  • 既然90%业主反对,自己成立业委会呀?不用打不用闹,只要2/3同意解除物业关系就行,天天网上意淫数据,一到真格的小猫三两只!

  • 2023-02-10 11:50

    作者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第一点,说不成立业委会业主就不需要走程序。这是断章取义,更换物业需要符合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第一,执行人的选出办法要符合第278条(九)的投票比例。是否更换、解聘物业需要符合(四)的投票比例。所有的决定都必须符合程序,要能够确保程序合法(决定公示期限、投票过程真实、投票可查证属实等),作者说没有法律规定,,否则就会成为个别有心人的闹剧。

    莉莉影歌 回复:
    哪里说不需要走程序?法律没规定业主的决定必须通过业委会来组织,业主自行组织不违法可以干。公民行使权利合法就行,没有任何程序法规定了业主共同行使权利需要通过业委会。没业委会的小区居民签字动用维修基金的比比皆是,不符合程序?不符程序住建局会拨款??
    symshrb 回复: 莉莉影歌
    我没有说过业主行使权力需要经过业委会,但是业主的决策需要符合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而如何证明业主的决策符合第278条的规定,这个证明的过程就是程序的要求。你要证明参与人数、参与面积、投票的真实性,这些都是程序性要求,比如业主决策后,抽查投票很多是假的,那就不符合程序也不符合实体法
  • 2023-03-31 16:46

    既然没有业委会,那么前期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想继续干下去,就得和每个业主去签订新的合同,否则业主凭什么交物业费?

  • 2023-03-16 19:11

    不能!法律规定的

  • 2023-04-06 16:49

    没点后台怎么可能开物业公司,一般人撼不动的。

莉莉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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