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榜案”,又称“春夏榜案”,是发生在明朝洪武三十年“丁丑科”会试后的一件大事,一桩奇事,一则丑事。说它大,是因为一次北方落第举子的骚乱,最后演变成为一场南北方人对抗的政治运动,朱元璋亲自出马才搞定;说它奇,是因为此科出现了两榜,初榜公布的五十二人全是南方人,而次榜六十一人则是清一色的北方人;说它丑,是因为朱元璋再次施展残酷手段,借机铲除反对势力,制造了二十余名考官被凌迟处死的血腥惨案。
按理说,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是礼部的事情,可身居皇位、日理万机的朱元璋为什么会如此不顾身份、兴师动众、大动肝火、大杀考官呢?一者,朱元璋从大局出发,想通过此举收服北方士子之心。二者,考官们没有领会皇帝的意图,引起了朱元璋对他们的猜忌。三者,朱元璋借机铲除反对势力,实行文化专制。
明初,北方士子受到战乱的影响,一直观望徘徊,迟迟不愿依附明朝,用科举制度收服北方士子之心是当务之急。由于各地区存在着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若仅以文章的好坏录取士子,势必造成地区间极大的差异,一些落后地区的士子永无出头之日,会影响落后地区的发展及政局的稳定。作为皇帝,朱元璋把握的是全局,考虑的是稳定,只有采取人为平衡的办法,才能平息北方知识分子的不平,安抚北方举子之心。
朱元璋的这一思路是清晰的,是正确的,是明智的,但偏偏众人都不买他的账。他先是要求主考官刘三吾搞搞平衡,增加入围名额,选几个北方举子上榜,结果遭到了刘三吾的一口拒绝。接着,他命侍读张信等人主持考卷复审,希望能选上几个有才华的北方人,但让朱元璋大跌眼镜的是,复审结果与初审结果完全一致,北方人再次全体名落孙山。张信等人不能体会朱元璋的用心,我行我素,使皇帝很受伤,很窝火,很没面子,朱元璋这才决定亲自出马,亲自主持试卷第三次审阅。
不论是刘三吾还是张信,都是严格按照朝廷科举考试的规定,以文章的优劣选拔人才,但朱元璋却认为张信和刘三吾串通欺君,交由刑部严肃查处。刑部没有过硬的证据,只好以他们“为胡惟庸鸣冤,反叛朝廷”的罪名交差,于是刘三吾、张信等人转眼变成了八竿子抡不着的“蓝玉余党”。朱元璋明知罪名无中生有,仍将张信、白信蹈等二十余人凌迟处死,刘三吾年老免死,发往边疆充军。就连南榜的第一名宋琮、第二名陈安也一个被充军发配,一个被处死。至此,这一举国公案才彻底了结。
“南北榜案”,发生于洪武朝长达十三年之久的文字狱刚刚结束之后不久,是朱元璋采取极端措施,打击廷臣的反对势力,实行文化专制和高压政治的继续。这一案件,既体现了全国统一形势发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体现了朱元璋打击和限制江南地主的一贯政策。朱元璋是草莽皇帝,同时也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对他来说,插手“南北榜案”,用几十个人的脑袋换取北方人心,换取政局稳定,换取天下太平,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况且他杀的那些人都是些自以为是、目光短浅、迂腐顽固的南方考官,这更能换取北方士子对他的感恩戴德,何乐而不为呢?不过,此次事件,倒开了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至洪熙以后遂成定制。
从统计来看,其实在“南北榜案”之前的一甲三名和会元几乎都是南方人,只有洪武27年甲戌科榜眼景清是甘肃正宁人。只是到了洪武30年丁丑科时,这种情形尤为极端——取录51名均为南方人,这自然会引起北方学子的不满。即使通观南北榜之后的统计结果来看,依然还是以南方人居多,尤以江西、福建、浙江、安徽和江苏为多。以建文二年庚辰科(1400)为例,该科共取进士110人,其中状元胡靖(即胡广)、榜眼王艮、探花李贯均是江西吉安府人,而且连二甲第一名吴博、第三名朱塔也都是江西人,在前6名中江西人占了5名,吴溥还是会元。再以永乐二年(1404)甲申科为例,该科共取进士472人,其中状元曾棨、榜眼周述、探花周孟简;二甲第一名杨相、第二名宋子环、第三名王训、第四名王直,都是吉安府人,囊括了前七名,而杨相又是会元。这两件事情可算是科举中的奇迹,而且还是连续的两科,当时震惊全国,故时人概括说:“朝士半江西,吉水多翰林”。
当然,在明代前三朝的科举中,经常因为一些不可预知的特殊因素而决定科甲荣衔,其中有不少考生是在最后关头与状元头衔失之交臂的,十分可惜,而其原因可谓无奇不有,譬如貌陋、名讳、骄矜、弊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