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消了

京法网事 2024-11-23 12:06:14

“多年找不出的暖气漏水问题,终于在今年供暖之前解决了!”一场长达十多年的供暖纠纷,终于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吴杨的努力下化解了。

十一年未交供暖费

2012年,张先生搬进了购买的精装新房。11月集中供暖时,家里客厅和卧室的暖气片出现漏水现象。

张先生立即向供暖公司报修,但供暖公司也未能解决。无奈之下,张先生将漏水部分的暖气阀门关闭。

本以为简单粗暴地关闭阀门能解决问题,但令张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楼下的邻居报修反映暖气温度不够。

原来,张先生的房屋是顶楼,暖气阀门的开关不仅影响自家,还关系到整个单元的供暖温度。一旦关闭阀门,楼下的暖气温度就不高。

为了楼下邻居的正常供暖,张先生同意供暖公司再次打开暖气阀门,并用脸盆、桶来接水。

但自家供暖漏水得不到解决,张先生心里憋着怨气,直接拒绝交纳供暖费。

管道多次跑水,矛盾升级

2015年冬天,某日凌晨3点,暖气管道突然崩裂,滚烫热水夹杂管道中的杂物喷涌而出。张先生家中的部分物品被泡坏。双方的矛盾和对立情绪进一步激化。

至此,张先生不仅拒交供暖费,还要求供暖公司赔偿房内物品损失。

供暖公司认为,事发部分属于业主屋内需自行维护的设施,不属于公共部分。供暖公司不负有维修养护的义务,拒绝赔偿张先生损失,并要求张先生按照规定缴纳供暖费。

更令张先生气愤的是,2017年、2018年又发生了两次管道跑水事故。最后,张先生只能搬离房屋。

十一年里,每次供暖公司找张先生收取供暖费,张先生便要求对方赔偿跑水损失。

我正愁找不到他们要损失赔偿!

“搬进新房,就没交供暖费!这里面肯定有其他原因。”吴杨收到起诉书立马向被告张先生打电话核实情况。

“他们还想找我要供暖费,我还正愁找不到他们赔偿损失呢,我要供暖公司赔偿我损失!”张先生在电话那头激动地诉说了整个过程。

第二天,张先生的反诉状就交到了吴杨手里,要求供暖公司赔偿三次暖气管道跑水造成的家具家电和装修损失、房屋无法居住造成的租金损失、精神损失共计25万元。

我不申请鉴定

要找出供暖设施存在的问题,需要专业的鉴定。

当吴杨向张先生询问是否要提出鉴定申请时,张先生当即表示,“我不申请鉴定,没用,还得往里搭钱,我的损失已经够多了!”供暖公司也不同意张先生的反诉请求,拒绝提起鉴定。

为了破解僵局,吴杨找到带教师傅刘国承法官。在刘法官的建议下,吴杨找到房山区建筑行业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主任,一同前往现场勘验。

吴杨向双方解释了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专业能力,并询问是否同意委托进行现场勘验、评估。双方都表示同意。

“这么多年了,来了好几波人,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希望今天来的专家能帮我们彻底把问题解决了。”张先生第一次露出了笑脸。

成主任在经过认真勘验、查证后,指出,“房屋最初施工时不符合施工规范,把应该延伸到卫生间下水口的管道安装在卧室和客厅,这是导致张先生家暖气管道漏水的根本原因。”同时,他对三次跑水原因也做出了结论,“暖气阀门老化导致跑水。”

“终于找到症结了!”听到成主任的鉴定结论后,张先生激动地说。

“原来是这样,我们也知道问题了!”供暖公司对成主任的意见表示认可。

与此同时,对于张先生反诉要求的损失,调解委员会也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为彻底解决后续的供暖问题,吴杨督促供暖公司对暖气设施进行整改。

十余年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吴法官,我们已经按照法院的要求对房屋设施整改完毕了。”开庭前吴杨接到了供暖公司打来的电话。

之后的供暖问题彻底解决了,而之前的损失、供暖费,双方争议不断。

“供暖公司的供暖服务有问题,我没有义务缴纳供暖费用,而且供暖公司还应赔偿我25万元的损失呢。”

“张先生家中的漏水问题根源不在供暖公司,而是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不规范导致的。三次大的跑水发生在张先生自己的房屋内,属于张先生负责日常维护修理的范围,不应由供暖公司负责。”

吴杨将供暖关系、侵权损害进行详细释法说理,对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多年积怨,就损失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吴杨果断作出了判决,将双方的责任、义务、解决问题的方法等进行了详细论理。

最终,判决张先生给付供暖费5万元,供暖公司赔偿张先生损失9万元。

判决生效后,双方自动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

一场长达十一年的供暖纠纷画上了句号。

供稿:房山法院

编辑:张晓婷 刘宇航

审核: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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