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宁波银行客户:
为深入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降低小微主体经营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我行积极响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倡议》,相关降费措施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后,继续将优惠期限延长三年至2027年9月30日。相关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服务
继续免收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和年费。
二、人民币境内转账业务
1、单笔金额在10万(含)以下的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业务,继续按现行费率实施9折优惠;
2、单笔金额在10万(含)以下的对公跨行电子银行转账汇款业务,继续免收手续费;
3、继续免收对公本行转账汇款业务手续费。
三、电子银行服务
继续免收对公电子银行服务年费。
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与优惠措施详见我行官网公告。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我行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热线95574,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