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关于继续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公告

清浩说商业 2024-10-01 21:00:35

尊敬的宁波银行客户:

为深入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降低小微主体经营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我行积极响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倡议》,相关降费措施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后,继续将优惠期限延长三年至2027年9月30日。相关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服务

继续免收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和年费。

二、人民币境内转账业务

1、单笔金额在10万(含)以下的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业务,继续按现行费率实施9折优惠;

2、单笔金额在10万(含)以下的对公跨行电子银行转账汇款业务,继续免收手续费;

3、继续免收对公本行转账汇款业务手续费。

三、电子银行服务

继续免收对公电子银行服务年费。

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与优惠措施详见我行官网公告。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我行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热线95574,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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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浩说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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