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民警故意踩人脚踝事件”和“广西一交警持棍击倒电动车车主事件”,两者性质有何不同?
这回又闹大了!
“广西通报交警持棍击倒电动车事件”,监控画面曝光后,该事件迅速冲上热搜,网友讨论指责声一片,贺州警方评论区沦陷。
事发仅仅二十四小时,阅读量高达一亿,十几万人讨论该事件,可想而知,大家对这件事情的重视!
01.事件概述
11月29日下午,在广西贺州市信都镇,一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持棍击倒骑车男子的视频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争议。
根据通报结果,事发当天,一名交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对一名未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使用警棍击倒,导致该驾驶员受伤。
事后,执勤人员立即拨打llo将伤者送往yiyuan进行检查和治liao。
其次,这起事件引发公众的广泛争议!
一方面,有人认为交警的暴力行为是对交通an全的关心的体现,他们认为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然而,另一方面,也有人对交警的暴力执法行为表示强烈反对。
他们认为执法人员应该合法执法,不能以暴力手段对待违法者,这些争议反映社会对于执法力度和方式的不同看法。
对于这起事件,我们也应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思考。
暴力执法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局限于这起事件,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屡屡听到执法人员使用暴力的报道。
近日,广东深圳民警故意踩人脚踝事件也是冲上热搜,两者又有何不同呢?
02.情况通报向百姓证实“四件事情”
电动车车主逃避检查,所以交警才用警棍拦截
在拦截过程中,电动车失控,导致摔倒受伤,并非交警直接打伤
受伤车主骑无牌号电动车(疑似未戴头盔)
电瓶车车主被送院治liao,涉事交警被停职处分
即使这样,情况通报结果,并未能平息社会舆论压力,到底是谁的责任?
03.网友点评热议
然无论是何种原因,使用暴力都是不可取的,任何时候,过分的暴力只会让人感到不安,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
山东网友评论称:“简直是土匪行为!下手真狠啊”
黑龙江网友评论称:“这个交警怎么说呢?底气太足了,查查背景吧!”
“停止执行职务是个什么处理?”
“脾气大不是理由!”
“停职就完了吗?如果翻过来,骑车的将交警电倒,1000%会入刑,还是重判!”
“过度保护警察,与随意执法造成问题的判罚尺度,差距太大了!”
结语
在我看来,无论是何种原因,使用暴力都是不可取的,一切还是以通报为准,还是那句话,如此粗暴执法,肯定会受到惩罚,不然怎能平民愤!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