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少胜多?美国总统大选的“独特算法”!

沐阳说战争史 2024-11-06 05:49:28

美国大选即将拉下帷幕,两党开始最后一搏。

得到选票更多的人,一定会入主白宫吗?

其实并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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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选举制度并不是简单的“多数决”原则,还有一个广受争议的“选举人团”制度。

因为这个制度的存在,美国的总统选举便有可能出现“以少胜多”的戏剧性转变。

比如,特朗普在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得到的选票比对手希拉里.克林顿少了将近三百万张,但他依然成功当选。

再比如,小布什2000年战胜戈尔当选,但其实他比对手少了50多万张选票。

所以,美国的总统选举,在这个足可影响世界经济格局的选择上,公平民主选举的背后,却还有另一种极具美国特色的“独特算法”。

所谓“选举人团”制度,即在普选过后,会有一个538人组成的“选举人团”,投票决定最后的赢家。

换言之,即便普选得票更多,但如果在最后的选举人投票中落败,将无缘白宫。

这么看来,最后的选举人,起到的作用则更为关键,这538人手上的票,和普选中公民手中的票,并不平等。

这一制度始于1787年,本是一次无奈的妥协。

那一年,制宪会议上,美国的开国元勋们面对着一个棘手问题:如何确保联邦政府的运作,同时兼顾各州的自治权。

当时,美国刚刚摆脱殖民统治,成为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较高的独立性。

因此,开国元勋们不希望由国会来选举总统,这样会导致总统对国会过于依赖,进而影响行政的独立性。

此外,他们也没有选择直接普选总统,原因在于担心国家幅员辽阔、人口分布不均,直接选举可能会导致候选人只关注大州和人口密集区,忽视小州和偏远地区的利益。

在经过激烈辩论后,选举人团制度作为一个精妙的妥协方案应运而生。这个方案的设计者包括詹姆斯·麦迪逊在内的联邦党人,他们希望通过这种间接选举的方式来:平衡大州和小州的利益、防止出现"多数人的暴政",并且确保总统独立于国会。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68篇中为这一制度做出了经典辩护。他认为选举人团能够:防止"才能不足但擅长蛊惑人心者"当选总统、避免外国势力干预美国选举、和确保当选总统具有足够的全国性支持。

所谓,选举人团为什么是538人呢,背后是一个精心计划的“政治算术”。

按照美国宪法的规定,每个州的选举人数量等于该州的众议员和参议员席次之和,目前共有538个选举人票。538人中,100人来自各参议院,体现洲际平等;435人来自众议院,反映人口比例;还有3人,来自特区,即确保首都居民的参与权。

看似公平的分配机制,却造就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比如有些州每10多万人中就有一个选举人,而有些人口大洲,每70多万人才有一个选举人。

正由于这个设计,创造了美国政治史上的“超级战场”,摇摆州。

大多数州实行“赢者通吃”规则,即在该州赢得普选票多数的候选人获得该州所有选举人票。但,没有任何法律要求,所有州必须如此,也就是说有些州的选举人可能会“叛变”。

所以,这个制度,便极可能成为一个变故。

而总统候选人需要至少获得270张选举人票,才能赢得大选。

1824年,美国总统选举4位候选人,由于没有人获得足够的选举人票,最终由众议院在得票最高的三人中选出亚当斯为总统,但实际上,他的普选票得数比第一名安德鲁·杰克逊少了10.5%。

在美国历史上,曾有五次候选人虽然获得全国普选票多数,但仍因未达到选举人票门槛而败选。

最近的例子就是前面提到的2016年总统大选,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获得了近300万张普选票的优势,但因在关键州的失利而输给了共和党候选人唐纳德·特朗普。

这种“普选票多却失利”的现象引发了大量讨论,许多人认为选举人制度违背了“一人一票”的原则,不符合现代民主精神。

尤其是,选举人票的分配并非完全依据人口比例,而是结合了参议员和众议员的席位分配,这使得人口较少的州在选举中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进一步加剧了地区间的权重差异。

此外,“不忠诚选举人”也成为选举制度的一大隐患,尽管不忠选举人通常不会改变选举结果,但仍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与风险。在2020年,最高法院裁定不忠选举人可被处罚,表明这一现象已引起了法律层面的重视。

虽然改革选举人制度的呼声此起彼伏,但相关的宪法修正案数以百计,至今无一通过。

废除或改革选举人制度涉及修宪,需要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支持,并获得四分之三州议会的批准,这个过程异常艰难。

加之,小州普遍不愿意放弃选举人制度,因为这将直接削弱它们的政治影响力。

目前,2024年美国大选进入到最后的胶着时刻,关键摇摆州的选举结果将直接决定谁将进入白宫。

当然,仍不能断言,在本次的大选中,选举人团制度究竟会不会再次成为一个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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