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苏州开启大规模拆迁!

小林说苏南房地产 2024-12-11 12:41:30

撰稿&视觉//房观编辑部

终于等到!拆!拆!拆!苏州开启新一轮大规模拆迁!

此前,根据央视新闻报道,苏州这一轮将启动275个城中村改造,其中三分之二要拆迁。

规模之大、范围之广,真的前所未有!

对于城中村居民,苏州将主要采取房票的形式予以货币化安置。

房票是依据被征收搬迁住宅房屋的货币化安置金额出具给被征收搬迁居民购置商品住房的结算凭证,一年的有效期内,被征迁居民可在房源库里选房并用房票中的金额结算(目前苏州房源库约4万套房源,涉及260个项目)。

苏州今年通过城中村的改造,预计可以消化14000套左右的存量住房,预计明年可以消化更多存量住房。

与此同时,苏州相继发布了多则征收公告,六大区都将迎来大拆迁!

一批市民身价即将大涨!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姑苏区发布多则公告

征收住宅约38户、非住宅约12户

古城寸土寸金,拆迁征收一直备受关注。

近日,姑苏区发布多则拆迁公告,涉及西园寺东门西园弄北侧地块、山塘桐桥历史片区、山塘四期延伸段改造工程、阊门城墙公园项目、茶花婚纱器材城地块剩余户项目等;

涉及住宅约38户、非住宅约12户。

一、西园寺东门西园弄北侧地块项目。

征收涉及:住宅(约)1户,非住宅(约)9户,总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

范围:西至西园寺,北至西园寺新建项目,南至西园弄。(具体以协议搬迁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二、山塘桐桥历史片区

征收涉及:非住宅(约)1户,总建筑面积约3965.24平方米。

范围:东临山塘街498号;南临山塘河;西临万福桥;北临北环路。(具体以协议搬迁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三、山塘四期延伸段(望山桥—斟酌桥)改造

征收涉及:住宅(约)34户,非住宅(约)1户,总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

范围:山塘街西部,紧邻虎丘正山门,东至斟酌桥,西至望山桥,南临山塘河。(具体以协议搬迁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四、阊门城墙公园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涉及:住宅约3户,面积约278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范围:阊门内横街3号、阊门内横街11号、阊门内横街15号(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红线确定范围为准)。

五、茶花婚纱器材城地块剩余户项目

征收涉及:非住宅约1 户,总建筑面积约2175.6平方米。

范围:东至虎丘路,西接昌华集团内部道路,南向延伸至城际铁路,北至昌华集团内部道路。(范围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高新区发布13宗地块拆迁公告!

涉及通安、东渚街道、浒墅关、枫桥街道

高新区发布13宗地块拆迁公告,涉及通安、东渚街道、浒墅关、枫桥街道等板块,从征地信息来看,用途多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一、2025-01号地块

征地范围:片区位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片区总面积为 143.2213 公顷,片区范围示意 图详见附图(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征收目的:本次成片开发拟在秦岭路以北开发新的产业用地,打造集聚复合的光子产业创新集群。

二、2024-036号地块

征地范围:位于东渚街道长巷村、中村村、黄区村、淹马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2024-024号地块

征地范围:位于东渚街道下许村、淹马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四、2024-035号地块

征地范围:位于东渚街道宝山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五、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24年度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范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24年度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六、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24年度第1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范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24年度第1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七、2024-041号地块

征地范围:位于浒墅关镇牌楼村、青灯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八、2024-025号地块

征地范围:位于通安镇颜家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九、2024-037号地块

征地范围:位于东渚街道东新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十、2024-019号地块

征地范围:位于通安镇珠庄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十一、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24年度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范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24年度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十二、2024-039号地块

征地范围:位于通安镇北河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十三、2024-040号地块

征地范围:位于通安镇中桥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园区发布拆迁公告!

涉及斜塘、胜浦、唯亭、金鸡湖街道等

园区发布多则征收公告,涉及斜塘、胜浦、唯亭、金鸡湖街道等板块,具体什么情况呢,我们一起来看。

一、园区2024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本次征收项目(地块):地块06、地块07、地块10-17。

征地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锦塘社区集体土地0.4783公顷,其中农用地 0.2482公顷、建设用地0.2299公顷、未利用地0.0002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闻涛苑社区集体土地0.5152公顷:其中农用地0.1841公顷、建设用地0.3310公顷、未利用地0.0001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集体土地0.0458公顷,其中农用地0.0437公顷、未利用地0.0021公顷,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新娄社区集体土地0.721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0.7216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集体土地0.046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465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集体土地0.012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0.0128公顷,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位置图 上下滑动查看

二、苏工园拟征告〔2024〕014号

征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斜塘街道淞涛社区、淞潭社区、淞渔社区、新东苑社区,胜浦街道新盛花园社区、吴淞社区、滨江苑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置图 上下滑动查看

三、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度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本次征收项目(地块):地块01-19、地块21、地块22,详见附图。

征地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滨江苑社区集体土地0.6459公顷其中农用地0.6359公顷(其中耕地0.6350公顷)、建设用地0.0100公顷,用途为工矿用地。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新东苑社区集体土地0.009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050公顷、未利用地0.0043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淞潭社区集体土地0.3082公顷,其中农用地0.2778公顷,未利用地0.0304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淞源社区集体土地0.4563公顷:其中农用地0.3632公顷(其中耕地0.3052公顷)、建设用地0.0698公顷、未利用地0.0233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锦塘社区集体土地0.058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69公顷、建设用地0.0316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地块位置图 上下滑动查看

四、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度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本次征收项目(地块):地块01、地块03、地块06-26,详见附图。

征地范围: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淞涛社区、淞渔社区、淞源社区、淞潭社区、新东苑社区集体土地:20.7097公顷,其中农用地19.3173公顷(耕地8.6471公顷)。

征收目的: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拟征收地块位置图 上下滑动查看

相城区发布拆迁公告!

涉及黄埭镇、黄桥、元和街道等

近日,相城区发布拆迁公告,涉及黄埭镇、黄桥、元和街道等,征收目的多为为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一、相府告〔2024〕177-182号

1、相府告〔2024〕177号

征地范围:位于黄埭镇青龙社区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第五款规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2、相府告〔2024〕178号

征地范围:位于渭塘镇渭北村十五组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3、相府告〔2024〕179号

征地范围:位于渭塘镇渭西村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4、相府告〔2024〕180号

征地范围:位于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集体、胡巷社区集体范围内。

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目为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5、相府告〔2024〕181号

征地范围:位于黄埭镇三埂村村集体、三埂村罗埂一组、三埂村罗埂三组、三埂村罗埂四组、三埂村罗埂五组、三埂村罗埂七组、金龙村三十一组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第五款规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6、相府告〔2024〕182号

征地范围:位于渭塘镇渭西村村集体、渭西村三组、渭西村四组、渭西村五组、渭西村六组、渭西村七组、渭西村八组.渭西村九组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第五款规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二、相府告〔2024〕174-176号

1、相府告〔2024〕174号

征地范围:位于黄桥街道胡湾村村集体、黄桥街道木巷村村集体、黄桥街道木巷村二组、黄桥街道木巷村三组、黄桥街道木巷村四组、黄桥街道木巷村五组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第五款规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2、相府告〔2024〕175号

征地范围:位于漕湖街道汤浜社区集体、下堡社区集体、永昌泾社区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置图 上下滑动查看

3、相府告〔2024〕176号

征地范围:位于望亭镇华阳村村集体、华阳村泥图湾十组、项路村村集体、项路村七组、项路村八组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三、相府告〔2024〕170号

征地范围:位于元和街道莫阳社区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第五款规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吴中区拆迁公告!

涉及光福镇、木渎、横泾、越溪、甪直、郭巷等

吴中区发布8条拆迁公告,涉及光福镇、木渎、横泾、越溪、甪直、郭巷等,我们一起来看。

一、吴征安置告〔2024〕141号

征收范围:位于光福镇冲山村(七组、九组);东山镇、东山镇潦里村、东山镇双湾村(原槎湾三组、五组、七组、十一组集体共有;原金湾一组、二组、三组、六组、十一组)、东山镇太湖村(原湖新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集体共有)、东山镇新潦村、东山镇杨湾村(原屯湾一组、二组、四组、六组、七组、九组、十组;原杨湾一组、二组、十四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示意 上下滑动查看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拟征收地块位置图 上下滑动查看

二、吴征安置告〔2024〕140号

征收范围:位于木渎镇尧峰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吴征地告〔2024〕149号

征收范围:位于吴中区横泾街道新齐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四、吴征地告〔2024〕148号

征收范围:位于越溪街道木林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吴征地告〔2024〕147号

征收范围:位于越溪街道溪上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六、吴征地告〔2024〕146号

征收范围:位于甪直镇、甪直镇淞浦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七、吴征安置告〔2024〕139号

征收范围:地位于郭巷街道独墅湖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八、吴征安置告〔2024〕138号

征收范围:位于甪直镇甫港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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