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新中国首次实行军衔制,然而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军曾三次酝酿实行军衔制。
第一次军衔制的酝酿
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于1927年的南昌起义,红军时期“从军长到伙夫,除粮食外,一律吃五分钱的伙食。发零用钱,两角即一律两角,四角即一律四角”。1937年“卢沟桥事变”之后,日本全面侵华,为了抗击日本侵略者,国共双方实现了第二次合作。
第二次国共实现之后,陕北的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后根据国军战斗序列改为第十八集团军),简称“八路军”、南方八省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八路军和新四军都属于国民革命军战斗序列,部分将领还被授予了军衔,如国民革命军第二战区副司令长官兼第18集团军总司令朱德上将、新四军军长叶挺中将……1939年4月朱德和彭德怀致电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并中央书记处提出“部队日益扩大,正规军各种制度亟待解决。拟照国民革命军编制区分,规定部队中各级干部之等级,这可兴奋干部,职责分明,于我军传统亦无损害”。毛主席及王稼祥复电同意规定干部的等级,同年5月朱德、彭德怀以八路军总部的名义颁发了《建立等级制度的训令》。随后,八路军颁布了《八路军编制表》,明确规定了各级职务的基准军衔。此次拟定的军衔为六等十六级,具体如下: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新兵。

佩戴中将军衔的叶挺
1939年8月中央军委发出了《重新规定部队等级制度的指示》,该指示要求在评级时“不迁就国民党的制度,按照我军之特殊性质……军政干部的关系,应按红军的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应使官阶与资格相称;战斗员中不宜分等级……”。根据以上指示八路军和东北抗联进行了评衔工作,随着敌后战场地位的提高,受当时物质条件的制约,评衔工作进展缓慢。到了1942年,日军对我抗日根据地进行了“大扫荡”,并实行“三光”政策,蒋介石也掀起了反共高潮,致使抗日战争进入了最艰苦的阶段。鉴于此,中共中央发出了《军队中暂不规定等级军衔》的指示,第一次军衔制不得不中止。
第二次军衔制的酝酿
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之后,国共之间的矛盾不断。为了避免国共内战的发生,美国总统杜鲁门派五星上将马歇尔将军来华进行军事调停。国、共、美三方各派一名代表组成军事三人小组(国民党代表张治中、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美国代表马歇尔),同年12月,在北平成立军事调处执行部(简称“军调部”)。军事调处执行部设首席代表三人,代表也由国、共、美三方各派一人组成。军调部下设38个执行小组,这些小组的任务是禁止国共双方军队的战斗接触、停止内战,从而促进国共和平谈判。
1946年1月,国共双方签订了《停战协定》,之后又通过了《政协决议》。1946年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指出:“我党军事干部应该请求政府加委,取得正式官衔,以便将来在国防部占有一定地位”。为此,中共中央决定我军再次实行军衔制。这次拟定的军衔等级与1939年一样,仍然是六等十六级,唯独变化的是将兵中的新兵改为二等兵。

军调部佩戴中将军衔的叶剑英
《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下达之后,新四军和山东军区政治部发出了《军队官兵阶级说明与规定》,对新四军的军衔等级作了明确规定:
新四军军长、政委为上将衔;
副军长、副政委为上(中)将衔;
参谋长为中将衔;
师长、师政委,军区司令员、政委为中将衔,副职及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为少将;
旅长、旅政委,军分区司令员、政委为少将衔,副职及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为上校;
团长、政委为上校,副职及参谋长为中校;
营长、教导员为少校,副职为上尉,特种兵提高一级;
连长、政指为上尉,副职及资深排长为中尉,排长为中尉,司务长为准尉;
副排长为上士,班长为中士,副班长为下士;
战斗小组长、司号员、卫生员为上等兵;老战士为一等兵;新战士为二等兵;
司、政、供、卫机关干部的军衔等级:
新四军军部和山东军区的司、政、后、卫机关各部、处、室、局的正职首长为少将或上校,所属科长一般为中校,司令部作战科长、政治部干部科长为上校;
胶东军区、鲁中军区、纵队及师的各部、处正职首长为上校,所属科长一般为中校或少校;
旅、军分区机关的科长一般为少校,司令部的作战科长、政治部的干部科长为中校;
各级参谋、干事、秘书、科(股)员按机关高低、业务主次,分别编为少校、上尉、中尉……
地方部队干部的军衔比主力部队干部的军衔低一级。
1946年6月,蒋介石撕毁《停战协定》,并进攻中原解放区,挑起了内战。我军酝酿的军衔制不得不再次搁置。
第三次军衔制的酝酿
1948年,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会议准备酝酿军队内部的等级和军衔制的问题,同年9月通过了《关于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随着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战略决战的开展,中共中央决定放弃军衔制的实行,等建立新中国之后再来开展这一工作。
我军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曾三次酝酿实行军衔制,由于三次都处于战争时期,最终未能实现,但是为1955年军衔制的实行进行了探索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