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良心!女子抛夫弃子21年,儿子去世,却想独吞赔偿金?

小孙教育谈[已注销] 2022-06-06 09:29:48

人性到底有多恶,你永远无法想象。

俗话说:每一个孩子,都是母亲的心头肉。

如果说,为了孩子,让母亲付出生命的代价,有很多母亲都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有些事,总会有意外,和正常情况不一样。

所以,也不是每个母亲都是那么的爱孩子!

有心人,生性凉薄,生来自私,她也不会因为做了母亲就会变善良。

比如,画面中这个和众人发生争执的女人,她叫王雪娥,她也是一位母亲。

她因为什么在被众人围攻呢?

原来,王雪娥有一个24岁的儿子,他叫李学强,前段时间,在广州打工的时候,不幸身亡。

经过谈判,李学强所在的工厂,一共赔付了死亡赔偿金48万元。

因为这48万元赔偿金问题,王雪娥和李家亲戚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因为,她觉得这些钱理所当然都归她一个人所有。

为此,她不惜大闹儿子的葬礼,让儿子在九泉之下不得安息。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王雪娥的故事。

24岁男孩意外去世,因为48万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亲妈请来调解员,希望获得帮助

2015年,湖南都市频道节目组接到了一个女子的求助电话。

来电的女子告诉节目组,明天就是她儿子葬礼的日子,但是,她作为儿子的亲生母亲,却被丈夫家这边的亲戚赶了出来。

她现在是有苦无处说,有家不能回,有冤无处诉,所以她想让节目组帮帮她,她很想回去参加儿子的葬礼。

看得出来,这是一个紧急的求助电话,所以节目组安排调解员,当天就出发,来到了求助者王雪娥所在的地点。

刚一见到调解员,王雪娥就大倒苦水,她说自己的儿子,叫李学强,今年才24岁,在广东一家工厂打工,发生了意外,抢救无效身亡。

儿子去世以后,厂里赔付了48万元赔偿金,已经被丈夫家这边的亲戚要去了17万,她觉得要得太多了,而且好像他们还不知足。

昨天,有好心的邻居告诉她,晚上有人要对她行凶,所以,吓得她连夜从丧事现场跑了出来,逃到女儿家。

王雪娥说的是真的吗?

什么样的亲戚才会对一个刚刚失去儿子的母亲如此狠毒呢?

调解员见到李家亲戚,他们说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相

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调解员和王雪娥一起来到了李学强的丧事现场。

王雪娥在儿子的灵堂前烧了一些纸,哭得撕心裂肺,诉说这些他她所遭受的委屈。

她实在是搞不懂,明明是她儿子用生命换来的抚恤金,为何这些亲戚要出手相争呢?

奇怪的是,尽管王雪娥哭得很伤心,但是,无论是亲戚还是邻居,没有一个人搭理她。

后来,还是在调解员的安抚下,王雪娥才停止了哭泣。

接下来,她带着调解员找到了她所说的那个带头找她要钱的侄子,也就是李学强的族兄。

族兄听说了调解员的来意后,他十分愤怒,他说王雪娥这个人,真是一点良心都没有,还喜欢恶人先告状。

族兄告诉调解员,根本不可能有人对她暴力索要赔偿款,明明是她自己委托他们这些亲戚操办丧事的,然后自己悄悄溜走的。

族兄还说,这些赔偿金本来一分钱都不应该给王雪娥,但是看在她是孩子母亲而且家庭困难的份上,也没有和她过多计较。

但是,王雪娥却不知道好歹,明明所有的费用,都是和王雪娥谈好的,她还恶人先告状。

当初,亲戚们帮王雪娥跑广东和厂方谈判,一共花去3万元,是王雪娥签字确认的。

还有,李学强(死者)自己的丧葬费大约8万;由于李家自从李学强去世以后,就后继无人了,所以准备给李学强(死者)的爷爷,奶奶,父亲,加上李学强自己,修缮坟墓,按最低标准6000元计算,一共是2.4万;还有李学强(死者)的养母(也就是大姑妈),得了癌症,命在旦夕,急需医药费,准备拿4万给大姑妈看病。

以上各项费用加起来,一共是174000元,所以先让王雪娥拿出了170000万,以后具体费用出来,再多退少补。

但是,王雪娥觉得,不应该给大姑妈40000元,所以她一直在闹。

族兄觉得,做人要凭良心,王雪娥在儿子三岁点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直到李学强21岁那年才回来,在此之前,丈夫的葬礼她都没有回来参加。

在这期间,由于李学强的父亲也是酒精肝晚期,后来又去世了。所以李学强这些年一直都是姑妈带大的,也就等于是李学强的养母。

李家其他亲戚,也都纷纷加入了讨伐王雪娥的队伍。

其中有一个亲戚说,王雪娥当初完全不顾丈夫重病在身,丢下了三岁的儿子就走了。

最让人气愤的是,王雪娥不但人走了,带走了家里的存款,还找了个车,给家里的粮食被褥甚至是猪都拉走了。

王雪娥这样的做法,连周围邻居都看不下去了,在邻居们的阻拦下,才勉强给猪留下来了。

那么,对于李家亲戚的指责,王雪娥是如何解释的,周围邻居又是如何看待她?

对于李家亲戚的指责,王雪娥认为,这些都是他们对自己的诬陷,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王雪娥还说,自己不是儿子三岁的时候走的,是七八岁的时候,而且,她也没有对儿子不闻不问。

她每年还帮儿子交学费,买衣服买鞋子,每个学期都会回来看一次儿子。

双方为到底是三岁多走的,还是七八岁的时候走的,争论不休,谁也不肯让谁。

调解员告诉王雪娥,现在再去争论到底什么时间离开的,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关键是,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学期看一次孩子,是不是太少了?

对此,王雪娥辩称,当年,她也没有办法,这场婚姻就是个错误,家里又穷,丈夫又不争气,每天喝得醉汹汹地回来,对她又打又骂。而且,他还给自己喝成了酒精肝晚期,家里也无钱医治,甚至是连孩子的温饱都无法解决,所以她只有选择出去挣钱。

她也很想给儿子带在身边,但是,自己又没有文化,只能做一些基层的苦力活,挣不了多少钱,也无法养活孩子,所以,只能给孩子留在家里。

至于大姑妈,她也表示非常感谢,但是,她觉得给4万块钱太多了,她不能接受。

接下来,记者又对周围邻居进行了走访,大家的意见基本一致,主要有以下几点:

1、王雪娥确实是在孩子三岁多那年抛夫弃子,离家出走;

2、王雪娥应该拿出钱给姑妈看病,姑妈就相当于李学强的养母;

3、王雪娥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但是,毕竟这是家事,而且李学强生前还给母亲接来同住,说明他们母子关系已经和解;

4、赔偿款应该给王雪娥,但是,她不能独吞。

王雪娥为什么在儿子尸骨未寒的时候,就和众亲戚发生矛盾,想要独吞赔偿款呢?

通过了解,原来,李学强(死者)并不是王雪娥唯一的儿子。

王雪娥当年嫁给李学强(死者)的父亲的时候,属于二婚,她和前夫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王雪娥的儿女

对于这一双儿女,王雪娥也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在孩子们年幼的时候,王雪娥二婚改嫁,他们留下来了和自己的父亲一起生活。

所以,他们和王雪娥的感情也很一般,平时都很少走动。

本来,王雪娥是指望老了以后和李学强(死者)这个儿子一起生活。

但是,现在随着这个儿子的去世,养老愿望落空,所以她现在只能给希望寄托在这一双儿女身上。

那么,从小没有享受过母爱的儿女,能否接纳她这个母亲呢?

她想用金钱弥补儿女,但是她这一辈子,也没有挣到钱,只能寄希望于这笔赔偿金。

所以,她不顾李学强(死者)这个儿子尸骨未寒,就开始和亲戚们争夺这笔死亡赔偿金。

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为了解决双方的矛盾,让李学强(死者)尽快地入土为安。

调解员联系了当地的村干部,村干部也表示,王雪娥这些年确实是一个不合格的母亲,对儿子关心不够,对这个家也没有贡献。

当年,王雪娥离开家以后,李家一个病人,一个幼儿,如果不是大姑妈的帮衬,根本不可能熬过来。

那时候,李家父子吃住都在大姑妈家,李家父亲去世的时候,也是大姑妈出钱出力,办了丧事。如今,拿钱给大姑妈看病,是应该的。

但是,无论别人怎么劝说,王雪娥始终觉得,儿子是她的,赔偿金理应都是她的。亲戚们哪有这么好心的?如今,她们之所以这么积极,就是想瓜分这笔赔偿金。

对此,族兄表示非常生气,他说自己所有的安排都是为了大局考虑,他作为一个堂哥,想要什么钱?而且,他表示,自己有两台挖机,还有自己的工厂,难道还缺这点钱吗?

随后,他拿出了关于这次丧事所有花费的账本,上面一笔一笔记录得非常清楚。

这个账本,王雪娥也请自己的妹夫看了,妹夫经常给别人操办丧事,他也说,这账本上所有的花费,都是合情合理的。

听到自己的妹夫都这样说,王雪娥也终于放下了内心的成见,同意了拿4万元给大姑妈看病。

但是,此时的大姑父却生气了,他说这些年照顾自己妻子的娘家人,一直毫无怨言,也不图钱不图回报。

但是,如今,却遇到王雪娥这样不讲理,恩将仇报的女人,所以,他现在要10万元赔偿金,少一分都不行。

其实,大姑妈一家,作为李学强(死者)的实际抚养人,就算是得到全部的赔偿金,也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最终,大姑父在众人的劝说下,也看在侄子尸骨未寒的份上,决定不再和王雪娥计较。

事情至此,终于告一段落,这件事情里最大的受害者李学强的葬礼,明天终于可以如期举行,入土为安了。

写在最后

葬礼结束以后,通过算账,族兄给多余的5000元退还给了王雪娥。

李家亲戚也表示,以后王雪娥可以在李学强生前建好的新房子里居住下去, 他们不会加以干涉。

提到李学强,大家都比较伤感,一个24岁的小伙子,从小孤苦伶仃,爹不疼娘不爱。

虽然,他比较内向,不太愿意和别人交流,但是自从十几岁就出去打工以后,他一直不怕苦不怕累,什么活能挣钱干什么。

终于,苦尽甘来,攒钱盖了新房,也说好了媳妇,准备明年结婚,还打算给母亲王雪娥接回来一起生活。

然而,这些都还没有来得及实现,新房还没有来得及完全装修,新买的电视还没有通电……

而他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了24岁那年的夏天!

最终,在调解员的劝说下,王雪娥也从退还的5000元里,拿出了3000元,对李家亲戚表示感谢。

看完这个故事,小编也是非常的心痛,一个24岁的青年,他的努力,他的大度,他的善良,无疑应该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可惜, 好人命不长,坏人活千年!

像王雪娥这样的女人,是真的不配“母亲”这两个字,生而不养枉为人!

贫穷,不是逃脱抚养义务的借口,希望有一天,像这种抛弃自己孩子的人,可以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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