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借款200万,离世后孩子都放弃继承权,债主竟找不到还债人了!
王某,一个饮料公司的大老板,生意上头急需现金,就向苏某借了200万。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王某没还清这笔钱就撒手人寰了。这下,债主苏某可急了,剩下的150万谁来还?王某生前已经和妻子离婚,这债务自然就落到了他的三个亲人头上:一儿两女,还有他那年近90的老父亲。可这事儿还没完,王家的孩子们,王甲和王乙,通过公证放弃了继承权。这下苏某更急了,没法定继承人,这钱找谁要去?
苏某也不是省油的灯,一纸诉状把老王家告上了法庭。他心想,你们不还钱,我就找法院要个说法。于是,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起债务纠纷案。
法庭上,王甲和王乙辩称,自己已经放弃了继承权,按理说,这债务也就跟自己没关系了。可苏某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债务是王某的,你们作为法定继承人,怎么能说不还就不还呢?
法院审理后判决,老王得在继承王某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这150万的本金和利息。而且,老王、王甲、王乙还得妥善保管王某的遗产,并协助清点,用以偿还债务。
王甲和王乙哪能服气,他们提起了上诉。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下来,还是维持了原判。这判决一下来,王家可真是五味杂陈,原本以为放弃继承就能一身轻,结果还是被债务缠身。
这事儿告诉我们,继承权不是你想放,想放就能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人虽然有权放弃继承,但放弃继承权,并不意味着就能逃避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院这么判,也是有道理的。你想啊,如果继承人能随意放弃继承权逃避债务,那债权人的利益谁来保障?所以,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得承担相应的债务。
不过,法院也给了老王一个界限,那就是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也就是说,老王不必砸锅卖铁,只要用继承的那部分财产来还债就行了。
这事儿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借钱还钱,天经地义。作为债权人,得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作为债务人,也得明白,逃避不是办法,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正道。
王某的公司,原本红红火火,谁想到一场意外,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老王,一个耄耋老人,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却不得不面对儿子留下的债务。王甲和王乙,虽然放弃了继承,但法律的判决却让他们不得不重新面对现实。
王某的去世,是一个意外,但这个意外却引发了一连串的法律问题。苏某的债权,是一个事实,但这个事实却因为王某的去世变得复杂。王甲和王乙的放弃,是一个选择,但这个选择却因为法律的规定变得有限。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复杂。在金钱面前,亲情和道义往往变得脆弱。但法律,却给了我们一个公正的裁决。
总之,这起债务纠纷案,不仅仅是对王某家庭的一次考验,也是对我们每个人法律意识的一次考验。我们要学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也要懂得,亲情和道义,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其实继承不继承都不用他们还,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即只能用遗产还!遗产值多少就还多少?
作者有点抽风吧,法院判决是用遗产抵债,继承人放弃遗产后不用自己还债。
许老板2万亿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