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即将过去,2023 年迎面而来。
回望这一年的楼市,房地产行业频频放大招,各种利好政策层出不穷。
国家层面降息降准、三次下调LPR、适度优化调整限购限售……调控的力度、范围、决心都实属罕见。
更有终极提振之举——时隔20年后,房地产再度成为“支柱产业”!国家最新发声,字字力挺!
今天,就请大家跟着小编的步伐,一起回顾2022年那些楼市利好政策。
中央①2022年1月:
央行罕见全面降息,发改委鼓励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1月20日,央行公布最新报价,LPR迎来双降,1年期LPR下降10个基点,为3.70%,5年期以上LPR下降5个基点,为4.60%。这是自2020年4月以来,时隔20个月首次出现下降。
②2022年2月
两部门: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住建部:再次为2022房地产发展定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2月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举行发布会,为2022年楼市走向指明方向。
会议指出:关于2022年的总体考虑。住建部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③2022年3月:
政府工作报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3月16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国务院金融委会议强调,要求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自身职责,积极出台对市场有利的政策,慎重出台收缩性政策。这可以看作今年的指路明灯,大概率不会再出不利于楼市的政策,楼市和房企,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喘息之机。
④2022年4月:
银保监会强调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改善和刚性住房需求
4月22日银保监会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时强调,要持续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改善和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央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5300亿元
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
⑤2022年5月:
央行第2次下调LPR
5月20日,1年期LPR维持3.70%不变,5年期以上LPR下调15个基点至4.45%。
三部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5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33项一揽子稳经济措施出台,房地产因城施策继续发力
5月31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财政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稳投资促销费等政策、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保基本民生政策六个方面33项措施。
⑥2022年6月:
央行: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2年第二季度(总第97次)例会指出,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⑦2022年7月:
稳定房地产市场 压实地方政府责任 保交楼、稳民生
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要保持金融市场总体稳定,妥善化解一些地方村镇银行风险,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⑧2022年8月:
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8月16日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
全年第三次降息!
8月,1年期LPR从3.70%下调至3.65%,5年期以上LPR从4.45%下调至4.3%。
由于很多存量房贷是每年1月1日调整当年的执行利率,也就是说,明年1月起这些客户的利率将比今年下调0.35个百分点,每百万元房贷每月大概可节省200多元利息。
⑨2022年9月: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给予退税优惠
9月30日,财政部与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提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⑩2022年10月:
央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⑪2022年11月:
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支持房地产的16条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15、优化租房租赁信贷服务;16、拓宽租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
11月28日,证监会发布“第三支箭”,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并自即日起施行。
⑫2022年12月:
央行降准,释放5000亿元
为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8%。
时隔20年!重申“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12月15日晚,新华社发布重要文章,重点如下:
刘鹤指出,对于明年中国经济实现整体性好转,我们极有信心。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针对当前出现的下行风险,我们已出台一些政策,正在考虑新的举措,努力改善行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引导市场预期和信心回暖。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城镇化仍处于较快发展阶段,有足够需求空间为房地产业稳定发展提供支撑。他正式提到“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时隔20年,高层再度提起这个表述。他还表示,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下行风险,“正在考虑新的举措”。
上海①2022年3月:
上海房地产税推迟
3月16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同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会议,提出关于房地产企业,要及时研究和提出有力有效的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应对方案。银保监会、央行、财政部、证监会、外汇局等部委也积极表态维稳。
②2022年4月:
上海购房政策松绑,人才购房社保最短为3个月!
4月12日,上海临港新片区官方网站公示,最新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对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操作口径进行了优化调整。
根据临港新片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及城市功能发展需求,经综合评定,形成了《2022年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重点支持单位清单》,2022年重点支持单位中工作的人才,“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缩短为3个月或6个月!
央行上海总部将加大对首套、小户型、新市民购房信贷支持
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房地产方面提出,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各项要求,稳妥执行上海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加大对首套、小户型、新市民购房信贷支持,合理安排个贷受理与投放。
③2022年5月:
上海发布重振经济的50条措施
5月29日,上海公布了《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提出了重振经济50条措施,其中多条涉及房地产行业。
④2022年6月:
留学生落户新政:面向一流大学留学生放开落户限制
6月7日,上海发布《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面向一流大学留学生放开落户限制。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
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应届毕业生落户新政:硕士生、“双一流”本科生可落户
6月29日,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者,可直接落户;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基本条件者,直接落户!
⑤2022年10月:
定向优化:临港放松购房准入条件
10月27日,上海临港官微发布文件,决定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条件。
根据文件,定向优化人才购房准入条件:同时符合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一以及工作年限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在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此次的实施范围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包括临港全境,外加蓝湾、四团镇以及四团镇下属平安镇。
不得不承认,今年救市力度史上罕见,政策面持续宽松向好,上海也通过一系列的新政发起“大反攻”。
相信2023年的二手房市场会支棱起来,让我们一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