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湖南那个被老师砸伤头骨的9岁小女孩吗?她现在怎么样了?

阳泽历史谈 2025-04-11 14:56:35

让我们回到2023年9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发生了一起教师针对学生的恶性暴力事件。事件起因是该班教师宋某,因学生喧闹制止无效后导致情绪失控,使用半截三角尺砸向坐在前排的9岁女学生刘某,致其头骨严重受伤。

1、事发经过:

6日当天下午16时许,课后服务期间,宋某明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因情绪失控,于是将身边放置的硬塑料三角尺折断,并用力将手中的半截三角尺砸向前排学生刘某的额头,以此来威慑学生。导致刘某大面积出血,现场学生惊吓过度,大喊老师杀人了!

2、伤情鉴定:

刘某在受伤后,被立即送医救治。经医学鉴定,其头部及面部软组织裂伤、开放性颅骨骨折伴有硬脑膜破裂、颅内出血、颅内异物、脑挫裂伤等多处伤情,已经构成重伤二级和九级伤残。

3、事件处理

事发后,博才梅溪湖小学与刘某父母就治疗、赔偿等达成一致。岳麓区教育局官方通报称,已对该校相关领导和涉事教师宋某作出停职处理。

4、追究责任:

当地公安机关在事发后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岳麓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由于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兹事体大,且涉事教师犯罪情节极为恶劣。2023年12月1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涉事教师宋某,以故意伤害罪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一审宣判:

2024年8月16日,本案一审开庭,历经8小时的庭审,后宣布择日宣判。

2024年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并公开宣判,宋某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相关工作。驳回了刘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涉事教师宋某多次翻供,对宣判结果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

6、二审宣判:

2025年4月10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宋某故意伤害案进行二审宣判,决定维持原判。

7、事件影响

受害者9岁女学生刘某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仍遗留下了严重后遗症。目前走路困、下蹲等动作需借助外力。心理上也遭受极大的打击,据刘某父亲说,刘某频繁做噩梦,甚至白天也会出现幻觉。正是阳光灿烂年纪的她,目前还处于康复阶段,无法像其他孩子一样享受快乐的童年,并且还要承受如此大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创伤。刘某的父母表示,对一审判决的结果无法接受和遗憾,但他们将继续为女儿伸张公正的结果。

8、社会关注:

此事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其中暴露出了部分教师对于自身的职业道德和情绪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类似恶性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庭,除了给予物质上的赔偿和救助外,是否可以更多地关注其心理康复问题,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

本期就到这里!

关注小秀才,下期更精彩!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