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车位装护栏防剐蹭,合法吗?法院判决给出明确答案!

冰封北冰洋 2025-03-27 11:25:53

最近,福州某小区业主侯先生因为车位相邻纠纷“火”了。

他在自家车位边安装了两个护栏,本想防止爱车被剐蹭,却没想到被邻居徐女士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他必须拆除护栏。

这一判决引发热议:

明明是自己的车位,装护栏为何违法?

今天,我们就从法律与邻里的双重角度,聊聊这起纠纷背后的深意。

(网图,侵删)

护栏引发的“车位战争”

看似合理,实则越界

侯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

在广东肇庆,钟女士因相邻车位安装围栏导致自己无法正常上下车,最终通过诉讼维权成功;

上海某小区的符女士也因类似问题求助无门,只能诉诸法律。

这些案例的共同点在于:

看似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实则侵犯了他人的“相邻权”。

法律上,相邻权是《民法典》赋予不动产相邻方的权利。

它要求我们在使用自家车位、房屋时,必须为邻居保留必要的便利空间。

比如开关车门、倒车入库时,难免短暂占用相邻车位的边缘区域,这是日常生活无法避免的“合理利用”。

而加装护栏的行为,直接压缩了这一空间,导致邻居无法正常使用车位,本质上是一种“以邻为壑”的自利行为。

法律如何界定“权利边界”?

法院判决的依据很明确: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换句话说,你的权利,止步于他人的便利之前。

侯先生们的误区在于,认为“产权证范围内的车位可以随意处置”。

然而,车位并非孤立存在,它与公共通道、相邻车位共同构成一个动态使用的系统。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即便护栏安装在自家车位界线内,若实际影响邻居上下车或停车,便构成对相邻权的侵害。

更关键的是,“谁主张,谁举证”

若无法证明车辆受损确由邻居导致,单方面安装防护设施就缺乏合法性。

为何法律更倾向“拆除护栏”?

有人质疑:难道保护私有财产有错吗?

问题的核心并非“该不该保护”,

而是如何平衡个体权益与公共利益。

车位设计本身已考虑安全冗余。

若人人效仿加装护栏,公共通道将沦为“钢铁丛林”,最终损害的是所有人的便利。

法律的价值导向是“和谐优先”。

正如法官所言,此类纠纷的化解应依赖沟通、监控取证或物业协调,而非激化矛盾的对立手段。

邻里关系本质是“长期博弈”。

今日你为防剐蹭加装护栏,明日邻居可能以牙还牙,最终双输。

给车主的三条实用建议

优先沟通,留存证据

若怀疑车辆被剐蹭,可安装摄像头记录停车过程,或通过物业调取监控,而非自行“设防”。

柔性防护替代硬隔离

使用橡胶防撞条、车位地锁等低影响设施,既减少摩擦,又避免侵权风险。

学法懂法,敬畏边界

了解《民法典》相邻权条款,明确“产权不等于无限自由”,维权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小编有话说:

城市生活中,私人空间与公共利益的交织无处不在。

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是对个案的是非裁断,更是对“权利边界”的清晰勾勒,

真正的文明,不在于筑起高墙,而在于彼此留出那一道尊重与理解的门缝。

下一次停车时,不妨多一份谨慎,也多一份包容。

毕竟,车位的距离可以测量,但人心的距离,需要我们用善意去弥合。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和谐的底线。

愿每一位车主,都能在方寸之间,找到权益与温情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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