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聊聊新条 2024-11-11 00:13:31
关于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庙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5〕1466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古庙修缮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粤文物请〔2014〕1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侯王庙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大鹏所城西城门、怡文楼及侯王庙。 (三)工程内容应符合《大鹏所城保护规划》相关要求。 (四)加强文物本体评估,深化现状勘察,分析病害原因,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五)西城门应明确拆改内容,着重解决稳定性问题,不得复建。 (六)应重视地方传统工艺的勘察、研究和运用,以保证维修后的地方特色。 (七)明确拟修缮文物建筑的功能和展示利用方式,并在方案设计中予以体现。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3日
0 阅读:0

聊聊新条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