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立项并牵头组织起草,经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广东省知识产权精品案件认定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标准编号:T/YZJH 001—2023)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发布并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全面深入实施,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升广东省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专业水平,促进“广东省知识产权精品案件评选”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依据《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下达了《广东省知识产权精品案件认定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收到通知后,相关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了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团体标准制订任务。
据悉,该团体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由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提出并归口,符合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兼容,规定了知识产权精品案件认定工作的认定原则、认定机构要求、参选要求、认定流程等内容。
该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广东永华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敦和律师事务所、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原创易安(广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兴孵化创新服务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