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同日报消息,大同市政府倡议春节期间,大同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给城市的夜晚营造节日的氛围。1月27日,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向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团体印发《古城亮化倡议书》:倡议“从1月27日(腊月二十八)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晚18点到次日凌晨6点,属于亮灯时间段,要求室内留灯,古城内各商业门店应确保室内灯光充足,直至次日天明。门头牌匾、广告牌、LED电子屏及灯笼等应全部点亮,直至次日天明。”
张灯结彩,红红火火,欢欢喜喜过大年,从营造节日氛围来说,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好经也怕歪嘴和尚念,任谁也没想到,这份《古城亮化倡议书》会成为蛇年春节期间网络舆情的“槽点,”给大同人民添堵。据央广网消息,2月3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大同市内一店铺因未按倡议要求亮灯,竟被社区工作人员强行撬锁进店将灯打开。涉事店主岳先生说,自己店外的门头灯都是开着的,当晚十一点多钟,有人通知他去把店内的灯都打开,但岳先生的儿子没满月,不方便深夜离家,便没有去店里开灯,结果不到10分钟,就被工作人员强行撬开了店内的二道门锁,将灯全部打开。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岳先生店铺门上的锁是被穿消防员制服的工作人员撬开的。在先后进入店铺的7人中,有3名身穿“平城综合执法”字样的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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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节日喜庆气氛,相关工作人员有没有强行撬锁进入商户店内开灯的权利呢?只要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事情。在私有财产的保护上,有句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可进”。1866年的某一天,德皇威廉一世到波茨坦行宫去度假。放眼远眺时,他发现不远处有一座破磨房很煞风景,于是命人前去拆除,并告知磨房的主人这是德皇威廉一世的命令,可以给予经济补偿。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磨房的主人一点也不买账,坚决不肯拆除。这还了得,堂堂一国之君,竟拆不了治下臣民的一座破磨房。一怒之下,德皇威廉一世命令强制拆除。哪知磨房主人也是个犟种,竟将威廉一世告上法庭,要求其恢复磨房原状,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小民告皇帝,世人都会认为必输。有人敢告,法官敢判吗?没想到法官判了:法官判决皇帝滥用王权,要求其将磨房恢复原状,并赔偿磨房主人的经济损失。更令人意外的是,威廉一世竟履行了判决,并且深刻认识到公权力的界限和对私有财产保护的重要性。故事的寓意很明确,磨房再破,即使是国王,也要遵守“非请莫入”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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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现场画面(视频截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岳先生经营的店铺,无疑属于私有财产,在未经店主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撬开门锁闯入,开灯照明,涉嫌损毁和侵犯私人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的除外。很显然,开灯制造节日氛围不构成法律所指的情况紧急。美化城市夜景,营造节日氛围,行政部门向市民发出门店亮化倡议并无不妥,但政府的倡议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行政强制力。开不开灯,开多少灯,什么时候开灯,门店经营者岳先生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那些擅自撬开岳先生店铺的工作人员,表面上看是不懂法,其实骨子里还是不依法,不守法。这件事本可以通过向岳先生做思想工作解决,但这些人却偏偏要任性挥舞权力的大棒。这种粗暴的行政行为,不仅没有节日给增添喜庆,带来祥和,反而因为这种对法治、对依法行政公然践踏的行为,而失了民心。
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工作人员是怎么处理的?
好文章!说到点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