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施行!电动车、三四轮车上路有“新管理”,标准明确了

如风行者 2024-12-04 07:51:21

每个月各地都会发布电动车的相关管理新规,12月也不例外,作为2024年的最后一个月份,各地又颁布了哪些电动车的新管理规定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广西龙胜

11月29日,广西龙胜县发布了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朋友们的通知与公告,明确将从12月2日起,在龙胜县开展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棚以及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的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提醒车主,在12月2日之前,要对已经安装的遮阳伞或者雨棚自行拆除,如果未拆除,仍继续上路行驶的,自然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西藏拉萨

近日,,西藏拉萨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了通告,从12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具体时间是从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这次整治的区域中心城区与各功能园区都在内。

所以广大车主在使用电动车出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符合电动车上路的标准,首先车辆要上牌照,同时车主还需要配头盔,其次不能出现违规的行为,比如不可以违反交通规则,也不可以酒驾醉驾、更不能无证驾驶,这些都属于交警整治的重点。

江西景德镇

近日江西景德镇新厂中队发布通知,明确将会开展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的专项整治,从12月1日起出现违规行为的车辆进行处罚,同时提醒车主不购买、不乘坐与不驾驶低速电动车。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严查低速电动三轮车无证无牌上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随意变道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无牌无证的车辆将会一律扣留。

江西定南

江西定南交警也开展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专项整治,并且发布了通告,从12月1日起,禁止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

同时还明确合规的车型必须要注册登记,然后申请正式号牌,这样才可以上路行驶,如果出现违规的行为,处罚标准也非常的明确。

无牌电动车上路罚款200元,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罚款500元,电动四轮车罚款1000元,另外还明确电动三四轮车不能够进行非法的营运,如果违规的话,罚款5000元,如果无这样从事非法营运,除了罚款以外还可以处15日的拘留。

广东禅城

广东禅城公安交警明确,从12月起对电动车非法改装行为进行严查,同时不允许电动车违规载人载物。

明确电动车可以载物,但是高度从地面起不能超过1.5米,同时载物的宽度左右不能超过车身的0.15米,另外后端不能超出车身的0.3米,所以电动车加装的遮阳伞、遮雨棚与挡风被都需要进行拆除,如果违规的话,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另外还需要注意电动车的载人标准,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6周岁以下还需要有固定的安全座椅,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允许在内,电动摩托车可以搭载一名成年人。

总之一句话,,进入2024年12月,马上要迎来元旦,所以各地开展电动车的专项治理,如果使用电动车出现违规的行为,被交警查处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车主一定要注意这些新管理规定,避免因为违规而受到处罚。

那么,您对12月要实施的电动车新管理规定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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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风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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