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打人的案子,怀疑上海警察办案有猫腻的可以散了。上海警方的处理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1.关于处理速度。该案处理的速度,已经表明了警方的态度。这个案件已经处理完了。不是正在受理,不是正在调查,而是已经作出处罚决定。结案了。有猫腻的话,警察肯定是拖,一拖再拖,而不是立即作出处罚决定。从通报可以看出11日发生的打人事件,12日已经处理完毕,不存在久拖不决的情况。
2.关于伤情鉴定。很多人说鼻子都打骨折了怎么还是轻微伤,有钱有权就是好啊。但是如果告诉你鼻子打骨折和打出鼻血属于一个级别的伤情,你信不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第5.2.5条规定了,鼻骨骨折和鼻出血一样,属于轻微伤。双侧鼻骨骨折才属于轻伤二级。
3.关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很多人还是会查法律规定的,查到《行政复议法》第2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于是这些人如获至宝,用这半条规定攻击上海警方违法暂缓执行。但该条的后半段还规定了四种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况,其中一项是: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那有没有其他法律规定了暂缓执行呢?当然有。《行政处罚法》第73条规定,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当事人复议或起诉的,可以同时提出暂缓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当暂缓执行。
怎么才算符合规定,是不是警察说符合就符合?当然不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3条规定:暂缓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且有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应当暂缓执行。不执行王某某能有什么危险?还是说王某某没担保人?或者交不出每天200的保证金?这几条都没问题,警察有什么理由不暂缓。
以上这些规定看起来一条套一条,不熟悉的人肯定不理解。但法律规定就是如此,所以上海警方在暂缓执行方面是完全符合规定的。
另外,这个案件不存在猫腻的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王某某一方提出了复议。很多人不懂复议的意义。复议就是启动了民告官的程序,就是王某某一方说警察办错案了,直接和警方撕破脸。如果有钱权交易,还能出现民告官的情况?
警方对王某某等人的处理,正好证明了有钱不能为所欲为,法律对有钱人也不会另眼相看。所以,吃瓜还是需要法律知识的,不然就会吃拉肚子。
接下来的复议结果如果是维持处罚决定,王某某一方肯定还会启动行政诉讼,一审打完还有二审,之后才会执行。
不放水就不是他们了
轻微伤,六个月起步,要谅解书,要用钱砸到被打方满意为止,不然没谅解书,王至少要做六个月牢,
[呲牙笑]都怪瑞辉没入保[呲牙笑]搞得王贼心里闹啊[呲牙笑]
王某某那么有钱,弄套房很容易的,理解万岁
不然呢,普通人能行政复议马上放出来?
中了大奖
为什么打的不是我[笑着哭][墨镜]
是轻微伤,这就没啥放不放水的这种事谈的拢自己谈,谈不拢走法律途径。轻伤或以上应该就没这么容易了。
你知道的是双侧骨折才算轻伤,单侧就算轻微伤。 没人会告诉你鼻子很脆弱,只有磕碰跌倒才可能轻微伤,成年人一拳绝对是轻伤。凡事经常打架的,医生,警察都知道,打哪都没关系就是不能打鼻子。
轻微伤到底是刑拘还是行拘?
主要鉴定有没有放水
三六九等
大家懂的,没必要涚出来
正常轻微伤速度压根不会这么快,而且警察是先调解,调解不成报法制拘留,轻微伤赔20万,对方能不同意?不同意就再加,拘留可一毛钱都不用赔了,直接处理压根不正常。
据说209万和解。
那就是说以后打人,直接赔钱就行了。只要对方不追究。大家记住这事啊,赔钱就行。这是案例。
给个200万,又有谁还能……[笑着哭]
这就是钱的力量
一个纨绔子弟
因为人家有钱
这叫出门捡个双色球头奖[点赞]
下次能不能用钱买命?打死人用钱取得家属谅解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