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颜音谈趣事评你好 2025-04-10 11:56:53

2025年4月8日,江西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受贿案,以被告人毛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4年,毛奇利用担任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职务晋升、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50万余元。

毛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生活纪律,构成严重的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毛奇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条例和相关法律,经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各级人代会、党代会代表资格。

毛奇作为一名八零后的县委书记,曾在基层和市级单位先后任职,无论是学历还是经历资历,都具有明显优势,可以说毛奇的政治前程一片光明,他还可能为人民做更多的事情,成就更大的事业,但是毛奇放松了对自己的思想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自我约束,其价值观扭曲,将公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毛奇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他人在职务升迁上提供便利。毛奇与女下属李佩霞之间的不正当性关系被传的沸沸扬扬,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党的纯洁性和公信力。

毛奇一案的判决再次证明党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党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将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展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次警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纪律规矩,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来源,四川观察

0 阅读:0

颜音谈趣事评你好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