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示】“杀人之众”,犹“乌合之众”,以今天的尺度是不是对战斗英雄有不敬之意?读道德经读到这会应该能读出一点味来了吧。那一帮子杀了很多人的人,要抱着悲伤哀悼的心情,才能够出席战后表彰大会。泣,就是“立”的误操作。立,就是莅的古字,莅临,立场,由此引申出场景化的应用。“以……心情出席……场合”。这个解,几近完美,不接受反驳。所以所有这种大会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牺牲的英雄和双方的受难者致哀,只是现在更多的是致敬。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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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分钟,一句道德经。今天我继续给大家分享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一章接下来一句“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
杀人之众,就是上文所提“乐杀人者-乐杀者/嗜杀者”的前者,就是还没有彻底堕落的杀人的人。众,就是一帮子人。
泣,疑似立,立即莅。莅字出的较晚,其本字就是立,立场,莅临,引申为“以…出席…场合”。这里就是“以……姿态/心态/莅临现场或出席会议”。
杀人很多的这一帮子人要以悲痛哀悼的敬畏之心出席战后的表彰庆功大会。
【不充说】
本文看似说礼,实在言道。
除了字面意思“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这样的基本原则,老子还正面论述了其“胜而美之,就是乐杀人者;乐杀人者,不可能取天下”的光辉思想。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这里面老子还隐含着圣人之道的基本主张之一“不尚贤”。
在战争中杀人者,杀人众者,那就是勇者,英雄也,只要不乐杀,不嗜杀。但是,这明显是一套“尚贤”的政策体系,也就是“人之道”。后来有商鞅变法,明确提出奖励军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秦国崛起,一统六合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老子从来不称他们为什么英雄之类,甚至给他们规定了严格的心理界限,不准美,不准乐,更不许庆功。
胜而不美,美之者就是乐杀,乐杀没有好下场。老子说的可谓铿锵决绝。美之者,赞美胜利的人,乐杀者,快乐杀人者,杀人快乐者。
稍微越雷池一步,就会走向反面,就会成为“乐杀者”——以杀人为乐的人!
在战争中杀人不是叫做“歼敌”,歼敌不是越多越好吗?歼敌越多越能取得胜利吗?不,老子他不这样认为。在战场上歼敌那也是杀人,凡是杀人就没什么可提倡的,因为他从根本上反对战争,即使在迫不得已的战争中,最好也是不杀人。即使迫不得已杀了人,也不能以此为公,更不能以此为乐。
所以,在老子这里他们没有勇者的桂冠,也没有凯旋的豪迈。只有“杀人之众”,必须以悲痛,哀悼,敬畏之心,才能取得出席战后表彰大会的资格。如果你一副英雄凯旋,耀武扬威的样子,甚至都不许你参加庆功宴。
这种惩罚还是很严格的。
这一系列就是道之投射于人类社会所形成的纯粹的原本“人道”原初形态。人道践行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那就是德,德行。
这里包含着很多圣人之道的基本原则哦。
无为主义
不争原理
不尚贤主义
和平主义
不杀主义
敬畏生命
崇尚自然
还有,“杀人之众”,直接用这样的称呼来称呼今天我们看来勇敢的英雄人物,要知道我们用“之众”这样的口气称呼一群人,犹如“乌合之众”。
这是不是有点熟悉的味道?
春秋笔法?
是的,虽然因为孔子整理《春秋》将这一章法弄的走红天下,但可以肯定不是孔子原创而是老子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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