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央企被实名举报!

土木智库 2024-08-28 22:38:00

近日,一名自称是某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他在网上实名举报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引发网友热议和广泛关注。

我叫权嗣亮,我实名举报山西省农业发展中心,晨旭府项目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存在偷工减料,重大安全隐患,我在中冶地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担任现场负责一职,在此施工过程当中,此项目三重维慕设计桩长不达标,水泥用料偷工减料,还有支护灌注桩,桩长不够,钢筋笼缺少,未达到设计要求,未按图纸施工。

权某亮称,自己在中冶地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担任现场负责一职,而中冶地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是冶金总局西北局的下属央企。

这并非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被实名举报。

此前,知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在帮农民工讨薪和追讨工程款过程中,发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岩土公司)青海钾肥项目部账号直接转账给一个小女孩黄某个人账户近6亿元资金。

详细经过详见后文。

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0年,是一家成立了34年的老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是祁正红。

而根据最新消息,该公司又获得一个招标项目。2024年8月12日,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吕梁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002第二标段]的中标人为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7144662.35元。

权某亮此次实名举报的项目是由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山西省农业发展中心晨旭府项目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他自称该项目在施工中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水泥用料偷工减料,项目设计水泥用量1885.92吨,实际使用762.36吨,仅仅为设计用量的38.5%,连一半都没用到!少用水泥多达1123.56吨。为了少用水泥,施工方刻制了水泥销售公司的假公章,伪造水泥进货单,冒充进货数量。

二是项目三重维慕设计桩长不达标。以及其他诸如支护灌注桩,桩长不够,钢筋笼缺少,未达到设计要求,未按图纸施工等等一系列问题。

据网上消息,山西省农业发展中心晨旭府项目是一个棚户区改造的安居工程,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较大的民生工程。

此前被实名举报向某女孩转账近6亿元”!

此前,知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在帮农民工讨薪和追讨工程款过程中,发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岩土公司)青海钾肥项目部账号直接转账给一个小女孩黄某个人账户近6亿元资金。

媒体记者从王海处了解到,除了实名公开举报,其还向岩土公司纪委进行了举报,其在举报中认为,岩土公司向私人账户转款近6亿元的行为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天眼查显示,岩土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

就此事件,媒体记者采访了岩土公司纪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知道这个情况,正在按规定处理。如果有最新进展,会和举报人联系。”

知名打假人为人讨薪

发现国企近6亿元转私人账户

媒体记者从王海处了解到,这起事件源于讨薪。

王海曾于去年12月发布微博称,2011年9月5日河南农民赵爱民与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钾肥项目部签订工程(材料、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已投入使用5年5个月,材料、劳务款仅支付60%左右。2019年以来,赵爱民多次催款皆被踢皮球,至今无果。赵爱民年年被农民工讨薪和垫资债主讨债。

▲王海为人讨薪微博

对此,赵爱民告诉媒体记者,至今他还在讨要剩余的工程款。而王海是在帮助赵爱民讨要工程款过程中,发现岩土公司将近6亿元转至一名女孩私人账户。

按照王海一方的说法,2007年岩土公司中标了“金属镁一体化”10余个工程项目,但岩土公司并未参与施工,而是由陕西长嘉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原名陕西长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长嘉公司)挂靠岩土公司,以岩土公司名义施工。实际施工的负责人均是长嘉公司员工。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将岩土公司账户(账户名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青钾项目部,已注销)交给长嘉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掌管,且不对黄某做任何限制,黄某可以任意转账支配岩土公司的资金。正是在此期间,上述国企账户直接向黄某女儿个人账户转账,金额累计近6亿元。黄某女儿不是岩土公司员工,也不是长嘉公司员工,也未参与工程施工或向工程供应建材。因此在上述工程施工中,涉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为了证实其说法,王海一方提供了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市支行向其出具的《举报答复意见书》。该意见书载明:2010年至2018年期间,格尔木分行为岩土公司办理收款人为黄某女儿的转账业务,累计转账金额未达到6亿元;转账凭证中“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明确注明了转款事由。

▲格尔木支行的《意见书》部分内容

王海一方对媒体记者表示,格尔木市支行的意见书也足以说明岩土公司给黄某女儿私人账户转款事实的存在。基于此,王海向岩土公司进行了实名举报。

▲王海实名举报微博岩土公司纪委回应:正在按规定处理

天眼查显示,岩土公司成立于1990年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等。

针对王海的举报,岩土公司纪委曾于今年1月向其出具了一份《反馈函》。该《反馈函》显示:收到举报函后,公司纪委高度重视并成立了核查组,认真阅知了举报函的内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的纪委工作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没有发现涉及公司党委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的事实和依据。如果有涉及公司党委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的事实证据,可以向其反映。

▲岩土公司纪委给王海的《反馈函》

对于岩土公司纪委的回复,王海一方认为并没有对其举报的具体事实作出回应,于是继续进行举报。

针对此事,媒体记者采访了岩土公司纪委,岩土公司纪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知道这个情况,正在按规定处理。如果有最新进展,会和举报人联系。”

举报长嘉公司涉嫌偷逃企业所得税

公司回应:没有偷税漏税

媒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向岩土公司纪委进行实名举报,王海一方还就长嘉公司以及黄某、黄某女儿涉嫌偷税漏税向陕西12345政务平台进行了举报。

在这次举报中,王海一方称:长嘉公司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承包盐湖集团地基工程,总金额15亿元左右(有上级结款数据),实际缴税大约为1亿元。该公司涉嫌偷逃企业所得税。黄某及黄某女儿涉嫌大量偷逃个人所得税。

对此,政务平台答复称:2023年3月1日9时31分,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经过对长嘉公司2011年至2015年期间承包盐湖集团地基工程,总金额15亿元左右,涉嫌偷逃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初步核查,未见该公司与盐湖集团签订过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事宜。因举报人为匿名举报,无法与举报人进行核实。根据举报人所提供的款项支付申报表及地基处理结算确认单,经与长嘉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核实,从未与盐湖集团地基工程有任何业务往来。请举报人提供与陕西长嘉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偷税漏税佐证联系承办方。

王海一方对媒体记者表示,此后其以李某某名义向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进行了实名举报。“碑林区税务局答复称,目前已经调取转账记录,正在补充其他材料,准备将我们反映的问题移交至西安市税务稽查局。”

媒体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碑林区税务局负责此举报的工作人员对媒体记者表示:“需要去向局办公室了解。”媒体记者随后联系了局办公室,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后作出答复。如果给予答复会联系你。”

截至发稿,媒体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此外,媒体记者还联系了长嘉公司,长嘉公司表示,公司并没有偷税漏税。如果后续有回应会联系记者。但截至发稿,媒体记者未收到回复。

此外,媒体记者多次拨打黄某电话,均无人接听,发送的采访短信也未获回复。对于涉及黄某女儿的问题,长嘉公司表示不清楚,也不方便提供其联系方式。

9 阅读:6112
评论列表
  • 永怀 23
    2024-08-29 00:26

    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可难要了,TMD

    用户10xxx56 回复:
    翻身做主
  • 2024-08-29 23:33

    支持有正义感的人[点赞][点赞][点赞]

    ☆逸剑☆ 回复:
    很多是被开了又不肯按劳动法赔钱,一气之下去举报的。
  • 2024-08-29 21:38

    这是安置小区!!!

  • 2024-08-29 07:09

    呵呵

  • 2024-08-29 12:36

    支护工程偷工减料太正常了…不知道这个举报处理结果会是啥…

    多多小鱼 回复:
    很少有不同偷工减料的,
  • 2024-08-30 07:26

    他不举报,将来出事了,背锅的就是他

  • 2024-08-29 15:59

    有待梳理验证一下。若属实,这基建就属损国损民

土木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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