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手好冷哦,我发2000元给你要不”近日,湖南湘潭一小伙网上发视频爆料称,代驾时被他人抚摸,并公布了详细录音。该案目前正在办理当中。而涉事男子周某是湘潭某国有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的领导,已经被停职处理,接受纪委调查。
【叶律说法】
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幸好小伙有意录音取证,否则将没有证据追究周某的法律责任。流浪汉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他人。
猥亵他人,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针对他人实施的,具有性的意义,侵害他人的性的决定权的行为,例如搂抱、亲吻、舔吮、扣摸等。
猥亵罪的对象没有限制,男子猥亵男子以及妇女猥亵男子,也属于猥亵他人。这样的违法行为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制猥亵他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使用了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强制性手段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如果实施猥亵行为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人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以犯罪论处;或者即使使用了强制性手段,但情节显著危害不大的,也不能以犯罪论处。
本案中,案发时被害人意识清醒,具有反抗能力,而周某用语言骚扰和金钱引诱的方法猥亵了被害人,没有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强制, 而使得被害人不敢反抗和不能反抗,没有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其他手段,不构成强制猥亵罪。
因此,周某要被给予治安处罚,要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关注@叶帅浩律师,带你看尽世间百态,避开法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