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破损手机“碰瓷”小学生:碰撞奔跑学生,摔落后要赔偿

法律人叶某 2022-11-27 01:48:51

“我退钱,你们不要报警了!”广西南宁,男子韦某故意碰撞学生将事先损坏的手机摔落,向学生家长索赔1650元。家长将该情况发到业主微信群里。有相同经历的4名业主取得联系,怀疑遭遇“碰瓷”,一同报警。经查,韦某交代,其趁学校放学时,寻找在路上奔跑的学生作为作案目标,以故意碰撞学生的形式,将事先准备好的已损坏的手机摔落在地上,让学生认为手机是被自己碰撞后摔坏的,随后让其家长赔偿。

【叶律说法】

韦某竟然把黑手未成年人,不仅给家长造成了财产损失,也伤害到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性质十分恶劣。

这是一起典型的碰瓷案件。所谓“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绝大多数“碰瓷”行为涉及到的数额不高,但是就是利用受害人的“花钱私了”心理,非法获取不义之财。

韦某为了非法获取钱财,精心制造骗局,捏造自己手机被学生撞到在地的虚假事实,以此博得家长的赔偿请求,数次修理手机为借口,骗取家长的钱款,涉嫌诈骗罪。

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韦某的犯罪数额在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要被判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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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叶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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