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么会报警?”24岁的闫子杰生活困难,在网上搜寻失足女作为作案目标,以嫖客身份与对方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及地点,驾车来到女方家中,从身上掏出了刀,表明自己只要钱不要命。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失足女赶忙翻柜子里的1100元现金。而闫子杰并不满足,让对方给自己转了4000元。得逞后,闫子杰迅速跑出单元楼,换掉了事先带过去的另一套服装。惊慌过后的失足女立即报警,闫子杰被抓获归案。失足女含泪表示,经历了这次劫后余生,再也不敢做违法犯罪的事了。
【叶律说法】
生活或许有时不尽如人意,但有些事一辈子都不能做,做了就要付出代价。
本案中的被害人虽然是失足妇女,但是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刑法规定: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入户抢劫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抢劫。
闫子杰进入失足女家中进行抢劫的行为,符合刑法意义的“入户抢劫”,较普通抢劫行为更具社会危害性,侵犯了多种受保护的法律利益,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更侵害了被害人的住宅安宁和心理安宁。
最终,闫子杰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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