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某企业管理服务公司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移送公安,确定为重大失信主体

税与罚-何观舒律师 2024-08-08 15:56:36
福州某企业管理服务公司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移送公安,确定为重大失信主体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福州#

福建博某某益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普通发票

2.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9份,金额476.02万元,税额14.28万元;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38份,票面额累计3787.46万元。

3.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税与罚短评:

福建博某某益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不仅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还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而且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虚开的税额、金额都分别达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的入罪标准,其责任人员将面临数罪并罚。

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税额14.28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是单位犯罪的,对自然人没有罚金刑);虚开发票罪,虚开金额3787.46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如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拘役,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的,则执行有期徒刑。

福建博某某益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虚开的税额为14.28万元,其责任人员有判处拘役的可能。例如:

1.1.案例: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审理法院: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价税合计748504.8元,税额102123.96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潘某某主动补缴税款,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潘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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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12 10:14

    换壳,重新申请公司,继续干。

税与罚-何观舒律师

简介:何观舒律师和您聊聊税收与犯罪的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