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征兵制会闻战而喜,拉壮丁却如人间地狱?

以丹聊历史 2025-01-05 03:02:37
话题缘起:回应疑问,科普历史

有关俄乌战争的讨论中出现了对征兵制和拉壮丁不恰当的类比,引发诸多关注。借此机会聊一聊古人征兵以及近百年来征兵的情况。一来是做科普,让大家明晰其中门道;二来也是防患未然,避免营销号歪曲历史、拿不实内容博眼球、赚流量。

在大家印象中,像韩国、印度的征兵情况常成为热议话题,似乎征兵就意味着受苦,会对生活和事业造成极大伤害,甚至有人觉得强制征兵如同遭遇马匪一般。但实际上,征兵制有着其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内在逻辑,与拉壮丁有着本质区别。

征兵制:基于权利与义务的兵源制度

(一)先秦时代征兵制的雏形

征兵制在中国自先秦时代就已出现,虽然历经漫长岁月,但其内核中的 “强制” 属性始终存在,不过这种强制是建立在对等的权利与义务基础之上的,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一种利益交换。

从商周到春秋中期,当时的征兵制主要针对拥有一定政治和经济地位的 “国人”,并非所有平民都在征召范围内。“国人” 与国君有着人身依附关系,并且以井田制为基础,享受着国君给予的土地使用权。

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征兵制是以土地使用权为交换,让 “国人” 承担服兵役的义务。相应地,“国人” 也拥有一定权力,若他们不满,甚至能影响国君的地位,例如公元前 841 年的国人暴动,周厉王就被驱逐出国都,最后客死他乡,这充分体现了征兵制下民众权力的影响力。

(二)春秋后期至后世的演变

到了春秋中后期,随着礼崩乐坏、井田制瓦解以及各国宗室势力的衰落,征兵范围开始扩大到平民阶级。但这也并非无条件要求国民参战,而是伴随着相应的利益给予,比如 “夫陈善田利宅,所以战士卒也”,同时各国普遍实行军功爵制,通过给予士兵阶级跨越的机会,换取他们在战场上奋勇杀敌。

像长平之战时,秦国在河内郡极限征兵,就先 “赐民爵各一级”,用利益来激励民众参军。后续的兵制虽然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是通过免税、给予钱财、土地权利以及上升空间等方式,来换取征兵群体的参军服役。

比如唐代的府兵制,府兵们享有诸多权益,到唐玄宗时,不少府兵家里拥有几百亩田地,成了军功地主。还有金国的猛安谋克、清朝的八旗制度等,也都属于征兵制范畴,平民可通过在战场上拼命,活着回来实现阶级跃迁,所以在古代有时候人们不是担心被征兵,而是考虑自己有没有资格抢到征兵名额呢。

拉壮丁:忽视权利的强制征调

(一)动乱时期的极限动员

“拉壮丁” 之所以被人们深恶痛绝,关键在于其只让民众承担义务,却不考虑给予相应权利,是一种 “白嫖” 行为。在古典时代,一种情况是国家陷入动乱,面临生死存亡之际,不得不进行极限动员,已经无暇顾及后续对民众权利的兑现了。就像安史之乱时,杜甫在《石壕吏》中描述的场景,一家三丁都已被动员,甚至连老妇都要被拉去服劳役,这种情况下民众基本的权益根本无法保障。

(二)征服民族的血腥压榨

另一种情况是征服民族对被征服民族的压榨。比如古希腊的斯巴达王国,作为统治阶层的斯巴达人,会拉被征服的黑劳士阶层作为后勤人员或炮灰参战。再如金国征服北方后,大量拉壮丁,用人命去消耗对方的实力,在他们眼中,这些被拉的壮丁不过是战场上的耗材罢了。

像南北朝时期,北魏将领刘贵说出 “一妻多夫随之死” 这样的话,也体现出拉壮丁时对这些人的轻视。而且征兵和拉壮丁是可以同时存在的,比如隋炀帝征讨高句骊时,麾下的府兵是征兵而来,有相应待遇,而那些被抓来负责后勤的就是壮丁,两者的处境可谓天壤之别。

本质区别:权利与义务的对应与否

综上所述,征兵制和拉壮丁虽然都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核心区别在于权利与义务是否对应。征兵制下,士兵通过履行服兵役的义务,能够获得相应的福利、权益以及上升机会;而拉壮丁则是单方面地让民众承担义务,本该给予的福利被剥夺或者根本不存在,是一种极不公平且残酷的征调方式。

明晰征兵制和拉壮丁的区别,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历史上不同的兵源组织形式,避免对历史的误解和歪曲,同时也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军事制度在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的发展与演变。

文章来源:冷兵器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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