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近日颁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统称共同条令),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我们再来说说队列条令。队列,自古有之,可以说自从产生了军队就有了队列。队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泛指排成行列的队伍;从狭义上讲,特指军人进行集体活动时按一定的顺序列队的组织形式。在军队的训练、工作和生活中,队列是必不可少的,凡是集体活动都离不开队列。队列是随着军队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军队的发展而发展的。它可以体现军人的素质和风貌,有助于提高军人执行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和协调行动的素养。我们常听到的“立正”“稍息”“向右看齐”“正步走”就是队列动作。

国旗护卫队正步走
队列条令,是规范军队的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的基本军事法规,是军队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的基本依据。目的在于培养良好的军人姿态,严整的军容,协调一致的动作,优良的战斗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以增强军队的战斗力。
队列条令是由军队操典演变而来的。约于16世纪末,欧洲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军队统帅莫里茨(奥兰治亲王)编撰了近代第一部操典。19世纪,普鲁士、法国、日本等国军队,也先后制定了操典,俄国军队制定了队列条令。进入现代以来,作为军队作战训练主要组成部分的队列脱颖而出,成为军事活动中一个独立的学科体系。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军队都制定了不同形式的队列法规,如苏(俄)军有《队列条令》、美军有《队列教练和仪式》等。
中国最早具有近代意义上的队列条令,是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朝练兵处编订的《步兵暂行操法》,是中国第一部军事操典。其内容分为基本教练和战斗教练两部分,基本教练的主要内容与队列条令相似。1910年(宣统二年),清朝陆军部又编写了新的操典《新定步兵操法》,这本操典与1906年的《步兵暂行操法》相比变动不大,只是将“分阵”等内容删去,同时增加了阅兵式和分列式。

光绪丁未年(1908年)《步兵暂行操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虽然在战争时期没有来得及制定队列条令,但是自建军之日起,我军历来重视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在土地战争时期,曾编写《步兵操典》作为教材。1937年8月红军改编八路军后,东渡黄河,挺进山西抗日前线。经过几年浴血奋战,到1943年,太行根据地不断巩固和扩大。这时期,根据地人民群众在抗日形势的鼓舞下,踊跃参军,各地方武装也整团整营编入八路军序列。大量的兵源涌入,使八路军空前壮大,同时也势必要进行正规统一的军事训练。1943年,八路军曾摘印当时国民党军队的《步兵操典》,分册出版,定名《民国二十四年步兵操典摘要》,以及《步兵操典新草案说明》《暂行陆军礼节条例》等,内容包含从单兵到班、排、连、营、团的战术与操典,基本形成一个系列。

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关于印发《民国二十四年步兵操典第一部摘要》的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开始正规化建设,于1951年颁发第一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草案)》。随着军队的发展,又分别于1953年5月、1958年10月、1964年2月、1972年10月、1981年6月、1990年6月、1997年10月、2010年6月、2018年4月、2025年2月先后对队列条令进行了10次修改。

195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草案)》

1958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1972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是我军的共同条令之一,它规定了我军部队和军人的一切队列活动。队列条令在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通过严格的队列训练,使动作协调一致,以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由10章89条调整为8章100条,主要改点集中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优化队列动作。在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和分队、部队队列动作上,规范敬礼动作要领和连并列纵队时的出列、入列等动作要领;在武器操持规范上,新增20式新型枪械携枪、持枪、操枪等13个动作要领规范,以适应部队武器装备更新换代的训练需要。
二是增设司号员操号动作规范。为适应新的司号制度需要,对持号、挟号、吹号、挂号、放号、取号等司号员的操号动作要领作出系统规范,用法规的形式将司号相关规范予以固化。
三是充实阅兵规范。现行条令主要规范陆上阅兵,对海上、空中阅兵仅作原则性规范。新修订的条令进一步规范陆上阅兵、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空中阅兵的组织流程。
四是拓展仪式规范。新增舰艇入列、退役,开学、毕业典礼,建军节庆祝等5种仪式规范,仪式的种类由17种调整为22种;适应仪仗司礼任务实际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迎外仪仗仪式有关队列动作规范。

2025年2月28日《解放军报》全文刊登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