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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亡国后几年,新皇给虞欢和大将军沈岭赐了婚。
婚后夫妻和睦,日子过得也算和美。
沈岭闲时常同她讲从前的事:
说自己幼时孤苦,少年困顿,无所依凭,
市井中人人都可欺他……
虽然他后来平步青云,可年少往事却是他用一生都无法治愈的伤疤。
*
虞欢听着心疼,默默想:
如果让她年少时就遇上沈岭,凭着她那时候公主的身份,定能好好护他几年。
然后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回到了从前。
那年她十二岁,因为父皇的心血来潮,她也被带出来一起微服私访。
好巧不巧,私访的地点正是沈岭的家乡。
*
听说集市那边有一群小无赖正在围殴一名少年,虞欢急得连随从都没带,直接从府里跑了出来。
她把一个随手捡来的铜盆敲得当当响,对着那群小无赖大喊:
“衙差来啦!你们快放开沈岭!别打沈岭!”
一听到这话,那些人顿时就不动了,
全都扭头惊异的看向领头动手揍人的沈岭。
沈岭面不改色,抹了把脸,二话不说拽起地上的人扒拉到最后面,自己飞快的躺下去。
然后他看着奋力冲进来的少女,伸出手,气若游丝的说:
“救命啊……我好疼……”
#他好惨,他装的
【文案二】
千防万防,还是亡了国。
燕帝塞给虞欢厚厚一摞银票,还有一枚传国玉玺,说:
“儿啊,真被你说中了,咱们家天下要没了,不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快拿着东西,跑吧!”
虞欢没有犹豫,果断跑到了沈岭的家乡。
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城楼上值守的沈岭——
虽然落魄依旧,但掩不住绝色风华。
她记得前世动乱时,沈岭手握重兵,一进京就以雷霆手段平了叛乱。
如今她带着财帛来找他,以重金相许,应该能借他之力,助自己复国。
夜黑风高,虞欢一边往围过来的小混混手里发金珠,一边挨个儿提醒:
“看到城楼上长得最好看的那个人了吧?我看上他了,待会儿你们寻个机会,拿麻袋把他套过来!”
*
从身无长物到权倾一方,沈岭知道,他能有今天,全靠夫人支持。
如今他已经出人头地,终于能好好回报夫人,给她荣华富贵的一生。
直到那一天,他看到——
一大群衣着华贵的人乌泱泱的跪在他夫人脚边,恭恭敬敬的道一声:
“殿下金安。”
沈岭震惊万分,用力掐了自己一把。
没有人告诉过他,他夫人是……公主啊!!
当天晚上:
沈岭秘密召集来一群过命的兄弟,
翻烂了书架,
商讨如何才能让他更配得上夫人一些。
#兵痞惧内穷将军 x 有钱万能飒公主
#微群像,架空,私设如山
试读:·
秋高气爽,锣鼓喧天,人山人海。
虞欢被绑在马背上,看着眼前飞速倒退的路面,只觉得眼前一阵一阵的发花。
身上喜服有些繁复,于是宽的广袖、长的衣摆和绳索混在一起,瞬间就像是个能把她整个人都套住的布口袋,让她想动一动都难;
头面也有些重,这样趴在马背上的时候,顺着马匹飞驰时带来的颠簸,只觉得发髻上的各式珠钗正以一种扭曲的形态往下掉。
有些簪环束得紧,和乱了的发髻扯到一起,要掉不掉的悬下来,凌乱的占据她的视线。
在这样乱糟糟的视野下,她看到一片大红的衣摆,衣摆下露出一截沾了干泥的裤腿,以及一只皮子已经被磨得泛起毛边儿的靴子。
她不知道劫持自己的这个人是谁。
当这个人身穿喜服从外面撞开门,进屋来时,屋内的众人全都没有防备,只有些惊讶的望向他。
一开始,谁也没有往坏处想。
王阿婆还在笑着和她打趣,说没想到沈岭这么猴儿急,紧张得生怕她跑了似的。
又在下一刻,看到来的是个完全陌生的人以后,失声惊叫,大喊着试图把来人轰出去。
不过已经晚了,这个人迅速锁定目标,抓起她,在带来的几个人的掩护下,堂而皇之的把她带上马,扬长而去。
她被劫持出去的时候一直在呼救。
可外面锣鼓声太大,完全盖过了她的声音,而周围看热闹的人群还不明所以,只当他们这是某种特殊的婚礼仪式。
此刻这个人打马飞跑,一路带着她出城。
马蹄扬起的尘土呛得她睁不开眼睛,在这种高速颠簸下,身体上的不适,令她短暂的陷入昏迷。
……
马还在加速跑着,又过不久,之前的那群手下趋马追上来。
也不知道这几名手下刚刚都经历了什么,这会儿看着一个比一个狼狈。
“大哥!后面的尾巴都被我们甩掉啦!”
马上的“大哥”听到这话,却并未松懈,仍是一路疾驰。
一队人马出了武承镇,直奔乌木关内,再顺着一条小路东拐西拐几圈,最后打马进入一座不太料峭也不太巍峨的山。
山里的人一早就有所准备,看到这队人马回来,欢呼着围上来。
“大哥回来了!”
“大哥一路辛苦了!”
“大哥把嫂子也给带回来了!咱们松山现在也是有压寨夫人的山头了!”
“恭喜大哥!贺喜大哥!”
小喽啰们殷勤的把领头之人扶下马,一迭声儿的问盛猛,“大哥,咱们什么时候办喜事儿啊?”
“是啊大哥,军师给算了好几个良辰吉日,就等大哥亲自选日子啦!”
盛猛下来以后,单手从马背上抄起昏迷的虞欢,把人扛到自己肩膀上,大步流星往山寨里面走。
听到这话,直接一摆手,“哪还用得着那么麻烦?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把事儿给办了!”
手下立即连声跟着附和:
“对对对,大哥英明神武!”
“今天本来也是宜嫁娶的好日子,咱们就借着武承镇那边的光,接着把喜事儿给办了!”
“呸呸呸!什么叫借那边的光啊?咱们大哥英明神武,娶他媳妇那是给他面子!”
“说得对~寨子里的东西都是现成的,小的们马上就去把大堂布置起来!大哥您就瞧好吧!”
众喽啰一路热热闹闹众星捧月似的拥着盛猛回到寨子里。
松山的寨子看起来还算气派,寨子大门两边竖着瞭望塔,每座瞭望塔上都有背着弓箭的喽啰站岗。
远远望去,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整个大寨井然有序。
军师吴有德事先得到报信儿,从里面迎出来,一看到盛猛,满眼都是惊喜,“大哥,路上都还顺利吧?”
盛猛把肩上的人又往上扛了扛,稳住身形,得意的大笑几声,“你大哥出马,还能有不顺利的时候?”
说着话,他推门进屋,把虞欢放到床榻里,看看绑住她的绳子,想了想,还是没先解开。
等再出了门,他拍了拍身上,整理喜服上弄出的褶皱,接着跟吴有德说,“老二啊,今晚上你就敞开了喝,等大哥这亲事办完了,就给你也物色一个好娘子,结束你这三十来年的光棍日子——”
“那敢情好,”吴有德高兴的拱拱手,“小弟可就等着大哥这句话了。”
盛猛大手一挥,带头往大堂那边去,“走!先喝两盅庆祝庆祝!”
外面吵吵闹闹,声音源源不断的传到四周,在寂静的山间回荡。
寨子里的喽啰们正紧锣密鼓的忙活着布置各处。
寨中凡是能看到的地方,全都被挂上了红绸子和花灯笼,力求一眼看去热闹非凡。
寨子里忙碌又热闹,在距离寨子不远处的一片杂草丛里,又是另一番景象。
卢豹轰走不知道第多少只飞虫,问沈岭,“沈阿兄,这都跟到盛大头的地界儿了,他不太好对付,我们要怎么混进去啊?”
卢虎和兰执也将目光转过来,等着沈岭拿主意。
沈岭没有马上回答。
他在草丛里摸出几个石块,垫在手心里,随意抛着起落两下,又回头看一眼被拴在更远一点儿地方的马,才问三人,“你们胆子大不大?”
“你这说的什么话,”卢虎眉头拧起来,催促,“我们几个都当了多少年的兄弟了,互相都什么样儿,你又不是不知道。哎呀你就别问那些虚的了,就告诉我们,你打算怎么办?”
“对面人多势众,光靠我们几个,硬闯肯定不行,得智取。你们过来,看这儿——”
沈岭说着,朝三人一招手。
几个人紧凑的蹲到一处,头挨着头,看地上堆着的几块石头。
沈岭利落的拿这几块石头摆出一个地形图,“假设这个就是松山大寨,从这里,到这儿……”
……
虞欢睁开眼睛,入目是一片昏暗。
一缕月光顺着关得不太严实的窗子照进来,屋内被照亮,勉强能看清楚其间布局。
这间屋子还算宽敞,该有的家具一应俱全。
尤其是窗下还搁着一张醒目的大书桌,从她这个角度,能看到桌子上面放着的大笔架,笔架上另挂着好几杆毛笔。
看起来,这间屋子的主人是个爱舞文弄墨的。
她大概是歪倒在床榻上,脸颊贴着的布料有些粗糙。
床褥极薄,床板又好像是一些碎木板拼合的,虽然还算平整,却硌人。
试着动了动,绳索的束缚依然还在,胳膊已经被绑得有些发麻;
又尝试着寻找绳结位置,奈何绳结的位置刁钻,指尖摸得着,却抓不到。
窗外一群男人的粗嗓门似乎就没停过,声音一直乱哄哄的,吵得她的头快要炸了。
但也是从这些嘈杂的声音里,她隐约听到了“老大”、“成亲”、“洞房”等字眼儿。
窗棂上贴着的东西便也有了眉目,是拿红纸剪的歪歪扭扭的“囍”字——
虞欢心中大骇。
她这是……被抢到土匪窝里了?!
她从前曾听沈岭讲过,每当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就有人选择落草为寇。
世道越乱,匪盗越多。
朝廷无力征讨,只能任由这些匪盗野蛮发展。
而前世的沈岭能成一方气候,也与配合官府剿灭悍匪有关。
这些匪盗,对内颇讲义气,对外则穷凶极恶。
她现在身陷险境,又不知外面情况如何,最要紧的,就是稳住自己,尽量与这里的领头之人周旋,等待救援。
正想着,忽听门声一响,有人从外面进来。
屋子里没有点灯,光线暗淡,这人披了一身暗夜里的黑,身形看着和卢虎差不多高,但脑袋却比卢虎还要大两圈。
当他进门以后,原本还宽敞的屋子就像瞬间被塞进一座塔,连空气都好像被他堵了个严严实实。
虞欢被绑着,行动不便,只有勉强撑起自己,看来人把手里拿着的油灯送到她这边,似乎是在打量她。
她不开口,那人也没动静,一时间,屋子里的静与外面的吵闹成了鲜明的对比。
良久,盛猛当先开口道,“那什么,你别紧张啊,我是个好人。”
虞欢腹诽:哪个好人能干出劫人的勾当?
见虞欢没说话,盛猛继续强调,“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你我也算是见了两回了,互相也算熟悉了,一会儿和我去拜堂,你可别哭啊——”
虞欢试图提醒他,“我和别人成过亲了。”
盛猛毫不在意,“成亲怎么了?你们又没拜堂,不打紧!”
虞欢睁大了眼睛,这个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又见他又往床榻这边走了几步,灯火随着他的步子摇曳两下,灯芯上爆起几朵灯花儿。
“且慢——”
不知道眼前之人会做出什么事,她继续出言拖延,“我被你带到此地,还不知此处是何地,阁下名姓为何。”
“这里是松山,”盛猛步子没停,把油灯搁在桌上,走到她面前,“我叫盛猛。”
见她没再说话,干脆追问,“你还有什么想问的?一起问吧。”
虞欢默默地想,这人倒是爽快,打起交道来应该能省心不少。此番若能脱险,或许可以考虑将此人招入麾下……
冷不丁听见盛猛又补了一句,“但是你得快点儿问啊,前面都布置好了,就等你重新梳个头,跟我出去抓紧时间拜堂呢!”
拜堂、拜堂、这山匪头子对要做的事还真是执着——
不过有这份心,倒是适合做个先锋将军什么的。
那厢盛猛说这话的时候,目光忽地落在床边掉落的钗子上。
他也是个识货的人,拿手里一掂量就知道,这钗子是足金打造,一支能抵寻常人家一年的开销。
抵他们山头开销的话,也够一月有余。
想到这里,他冲口而出,“松山挺好的,我模样儿也不差,你嫁给我,咱们俩一个手里有钱,一个手里有人,强强联合,绝对比你嫁给沈岭那个穷得叮当响的大头兵强多了!”
刚说到这儿,就听门外有个手下来找,“大哥不好了!外头有个自称叫沈岭的,让你还他娘子——”
沈岭在寨子大门外没有等多长时间。
他追出来的时候很匆忙,身上还穿着喜服。
此刻独自站在张灯结彩的松山大寨中,尽管周围到处都是满怀敌意的匪盗,他却始终昂然站立,没有半点儿慌乱之态;
更好像顺理成章的接管这里,成为这一片喜色里的主人。
满寨子的花灯喜字都成了他的陪衬,里面那些还端着酒碗的喽啰,被衬得也好像时刻等着上前来敬酒道贺一般。
盛猛出来就看到了这样一幅景象,他下意识低头往自己身上看了一眼,见喜服还好端端的穿在身上,这才放下心来。
旋即又觉得不对劲。
这可是他的地盘,他怎么还怵上了?
“你就是沈岭?”盛猛明知故问,气焰极其嚣张,“找老子有何贵干?”
“盛大头,”沈岭气焰比盛猛还要嚣张,“抢人媳妇,你要不要脸?”
盛猛最恨别人叫他“盛大头”,气得他头皮发炸,本来就大的脑袋被气得更大了。
他顾不上维持自己一寨之主的形象,一副泼皮无赖的模样,“你说她是你媳妇,她就是你媳妇啊?”
“你们俩拜堂了吗?洞房了吗?什么都没有,你来接哪门子的媳妇?”
对于这种问话,沈岭没回答,而是反问,“那你敢不敢跟我打个赌?”
盛猛果然被这话吸走了注意,“有什么不敢的?赌什么?”
“就赌么……”沈岭往寨子里扫了一圈,抬手一指挂了满寨子的红绸子,“你让我进去,看我娘子还愿不愿意跟你拜堂。”
……
松山大寨张灯结彩,大堂里也布置得像模像样,还因地制宜,把关公像给请出来,准备一会儿拜“高堂”的时候用。
自打沈岭进入寨子,寨中众人在经过大堂这里时,总会顺便往里面打量几眼,同时在心里把沈岭和他们老大比较一番。
虽然最后得出的结论都是:
论模样,他们老大肯定是被比下去了,但他们老大是干大事的人,不拘这点儿相貌上的小节!
外面众人的心思,里面的人并不知晓。
此时盛猛得意的在大堂里转了一圈,转头对沈岭炫耀,“怎么样?就我这布置,同时娶三个媳妇都绰绰有余!我劝你还是趁早认输吧,免得一会儿输给我,在我兄弟面前丢面子。”
沈岭只当没听见,往侧面一溜鹿皮椅子上随意拣了一张,坐下来,漫不经心的说,“我娘子出身高贵,你要只想靠一两桌酒席来打发,那可不行。”
“谁说老子只摆得出一两桌?”盛猛往大堂外空出来的地方一指,“看见没有,就我这大院子,至少能摆下二十桌!”
大堂外的空地,平时做训练用,喽啰们这会儿正在外面忙忙碌碌的摆开桌凳,稍远些的地方大概是厨房,烟囱一个劲儿的冒着烟。
沈岭作势看了两眼,接着道,“光摆的桌子多也不行,还得有能拿得出手的饭菜。我娘子出身高贵,见过的世面多,你要是随便用几盘菜来糊弄,那肯定不行。”
“老子什么家底儿,还能差那几盘菜?”
“还有酒呢?你这寨子里,都有什么好酒?我娘子出身高贵——”
盛猛终于忍不住了,“我说沈岭,你是不是管的太宽了?老子怎么成亲,还用你教?”
沈岭剥着花生,态度诚恳,一副过来人的语气,“我也是为你好,你看看你这寨子里,除了你的手下,连个女眷都没有,你是打算一会儿让你手下那群粗人来扶我娘子出来吗?”
这话倒是把盛猛给问住了。
他雄踞松山这么多年,虽说手底下的兄弟不少,可整个寨子从上到下都是光棍。
眼看着拜堂的时辰近了,他上哪儿去找女眷来啊……
不过说辞总是有的,“她既然要当老子的女人,那就要有觉悟,凡事都靠自己,才能让底下的人心服口服。所以一会儿不用别人扶,她自己一样能走过来。”
沈岭听了这话,看看盛猛,摇头叹了一口气,“就你这样,我娘子能和你拜堂才怪。”
盛猛气得想发火,转念一想,忽然明白过来,冷笑一声,“我说沈岭,你是不是知道自己要赌输了,只能在嘴上讨便宜了?”
沈岭没回答,只递过去一个眼神。
盛猛:“你从进来开始就横挑眉毛竖挑眼睛的,不是心里没底儿,那是什么?”
沈岭仔细思索片刻,往椅背上一靠,“饿了,让你的人给我拿点儿吃的。”
盛猛一脸匪夷所思,他刚才说的,好像不是这个吧?
这时候又意识到一个问题,好像自打他同意打赌,让沈岭进来,他就一直被这人牵着鼻子走——
忽听沈岭提醒道,“你要拜堂的时辰可快到了。”
盛猛神色一凝,天大地大,拜堂最大,可不能耽误了正事儿。沈岭既然喊饿,他又不差这口吃的,干脆叫来手下,“给他拿点儿吃的过来。”
军师吴有德看不下去,寻了由头将盛猛请出来,问他为何对沈岭这般客气。
“你懂什么,”盛猛一离开大堂,瞬间恢复了当寨主的威严,“他敢独身进来周旋,必然是有后路,我估摸着,他这是把官兵给招来了。告诉兄弟们,今天晚上谁也别喝多,等把官兵给打退了,再给他们好好补一顿喜酒。”
“明白,”吴有德又推算一番时辰,“不过大哥,官兵最快也要明天中午才到,我们大可提前埋伏在山脚,包抄他们。现在既然知道了他们的计划,何不就把沈岭给……”
吴有德说着,挑起大拇指,往自己脖子上横着比划一下,暗示。
“不急,”盛猛拍拍吴有德的胳膊,让他放下手,“早听说这沈岭少时就敢从拐子窝里抢人出来,老子倒要看看,这回他进了老子的大寨,能怎么从老子眼皮子底下把压寨夫人给带走。”
吴有德立刻吹捧,“大哥英明神武,区区沈岭,怎么会是大哥的对手!”
“行了,”盛猛被这马屁拍得很是受用,“今晚我有正事儿要办,老二你就辛苦些,带兄弟们加强戒备。”
吴有德一下子就懂了他没道明的意思,挤挤眼睛,“大哥放心,我都懂!”
……
盛猛回来时,去拿吃的手下也跟着进入大堂。
先把食盒里的东西给盛猛过目,看到盛猛点头了,才拿走放到沈岭手边。
沈岭大剌剌的接过来,食盒底儿直接垫在自己的膝上,自在的就像是在自己家里。
他揭开食盒盖子,往里面看了一眼,“啧”了一声,“馒头,稀饭?”
“盛大头,”沈岭阖上食盒盖,转头看盛猛,“成亲这种大日子,你就给人吃馒头稀饭?”
盛猛的大脑袋晃了两下,“你来找老子的茬儿,还想在老子这儿吃好的?爱吃不吃,不吃就饿着!”
沈岭没和他计较,随手把食盒放到一边,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掰开一个馒头。
还算盛猛有良心,给的馒头没坏。
正在这时,外面又有个手下端着一只小盅来找盛猛,“大哥,你看看炖成这样行不行?”
盛猛揭开小盅盖子,“行,放灶里热着,一会儿拜堂的时候再端给夫人。”
那东西的味道有些浓,离着老远就飘过来,味道还有些熟悉,沈岭原本没想理会,乍一闻到,眉头一挑。
手下端着小盅正要走,忽然被沈岭叫住。
“慢着。”
小喽啰下意识的停住。
看到自己的手下这么听话,盛猛不满的瞪去一眼,然后才问沈岭,“有事儿?”
沈岭:“里面盛的什么?”
“米糠。”盛猛挥挥手,让手下出去。
沈岭速度比那手下快一点儿,赶在出去之前,抄走那碗还冒着热气的米糠,对盛猛道,“我呢,吃糠咽菜惯了,在你的屋檐下,随便吃什么都行,我不挑。但我娘子金尊玉贵,你怎么能给我娘子吃米糠呢?”
盛猛这回眼睛瞪得像铜铃,“什么你娘子?到了我的山头,就是我娘子!再说了,你什么身份,能和我娘子比么?只要她吃了这碗米糠,就代表着愿意跟我盛猛同甘共苦,以后我们俩恩恩爱爱一起管理寨子——你一个手下败将,你懂个屁!”
说着,就要把装了米糠的小盅抢回来。
沈岭侧身躲过,也不急也不恼,“沈某是不懂你那碗米糠,不过沈某知道一个道理。”
“你又想说什么狗屁道理?”
“世上没有哪个好男儿,会故意给自己娘子苦吃。”
“你——”
盛猛抖着手指向沈岭,憋了半晌,“算了算了,大喜的日子,老子不跟你计较。”
说话间吉时已到,盛猛为了凸显自己的大度,也没拦着沈岭,还让他和吴有德他们一起,坐到大堂的鹿皮椅子上。
随着吴有德的一声唱喏,大堂门外隐约传来一点儿骚动。
沈岭顺着大堂两边的队伍往远处看,看到虞欢穿着与自己相配的喜服,在两个喽啰的引路下,款款走进大堂。
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沈岭的神色便几不可查的缓下来。
她眼中透出的神色虽然有忧虑,却没有类似惊惧的这种情绪,走进来时身形很稳,想来应该也没有受到苛待。
随即暗道,盛猛这个人虽说不讲理,倒也勉强算个人,没做禽兽事儿——
又看她手里没有拿团扇,一头青丝只用一根金簪绾住,脸上原本该上着新妇妆,此时铅华已洗,清丽脱俗。
一路走来,众人早就已经看呆了。
盛猛手里还攥着牵巾,这时候也呆站着,半天想不起来要挪步上前。
周围渐渐静下来,当其他人的目光都无一例外的集中在虞欢这边时,沈岭的眼神与虞欢对上,察觉到她在给自己使眼色。
迅速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见她的广袖之下,隐约露出一点寒芒。
当烛光又一次晃在上面时,沈岭看出来,她的手里极其隐蔽的握着一根簪。
簪尖锋锐,足以充当利器。
当她用这一点寒芒,隐晦的指向尽头的盛猛时,沈岭瞬间读出她想要表达的意思:
(动手吗?)
沈岭有些意外的微挑一挑眉。
寻常蒙难的小娘子在看到搭救之人时,应该是个什么反应?
沈岭想不出。
他只记得以前带头去捣毁拐子窝时,里面那些被拐的人看到他们,就像看到了大救星,哭得眼泪鼻涕都糊成一团,抓着他们就不撒手,好像生怕自己再被卖到别的地方一样。
但是她和那些人不一样。
她没有一味等着别人来救,而是在有人搭救之前,尽可能的先想办法自救。
等看到他出现,就迅速切换方案,与他相配合。
不过还是有那么一瞬间,沈岭忽然就想知道,她在被掳来的这段时间里,有没有期待过他出现?
这会儿不是胡思这些的时候,现在也不是脱身的好时机,他那刚活泛的心思被拼命按下去,只冲着她几不可查的摇摇头。
(时机未到。)
虞欢读懂他眼里的意思以后,手里的簪尖在一瞬间收回,重新滑进袖口。
这一点儿微小的变化,就像烛光里瞬息开落的灯花儿,除了他们彼此之外,再无第三个人察觉。
从听到沈岭进寨的消息,到此刻看到他好端端坐在大堂里,她虽然并不知道沈岭的计划,心里的底气却更足。
似乎只要有沈岭在,这些困难都能迎刃而解。
她定了定心。
大堂虽说很是宽敞,到底也有走完的时候。
她被几个喽啰谨慎的催促着,在一众有些贪婪的目光里,从容站在盛猛面前,垂眸看盛猛激动的递过来等着她接下的红绸。
这条红绸的颜色有些暗淡,也不知压箱底放了多久。
在亮如白昼的烛火之下,甚至还能看见上面因保存不当而积压的灰尘——
只要她接过这段红绸,拜堂的礼仪也就完成了一半。
先前她想着,要是这堂真是非拜不可的话,她大可假意顺从,等这土匪头子放松警惕以后,再出其不意制住他。
能借机谈些条件更好,便是不能,他有弱点在自己手上,她总会找到脱身的办法。
如今且先见机行事。
她慢慢向前又挪出一步。
手才刚动一下,忽然听见旁边传来一声响。
“啪”的一声。
好像是什么东西被摔碎在地。
这一声来的时机正巧,刚好阻住她的动作。
她的手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