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长建议小学延时至6点半放学”的话题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这一建议看似简单,实则牵出了教育领域里家校社协同的复杂难题,就像揭开了一个藏满矛盾的“潘多拉盒子”。
深圳的一位家长在人民网留言板上提出,小学放学时间过早,职工家长难以接送及看护,希望能延时至18:30。
宝安区教育局回应,课后服务原则上到18:00,特殊情况学校会妥善安排。这一建议迅速引发热议,毕竟目前多地小学放学时间在15:30至16:00,与多数家长五六点的下班时间严重不匹配,“3点半难题”一直困扰着众多双职工家庭。
可这一建议为何会引发争议呢?关键在于混淆了“延时放学”与“课后服务”的概念。按照教育法规,正常放学时间是不能随意调整的,放学后学校提供的服务属于“课后服务”,这是一种差异化的非义务教育服务。有需求的学生可选择,没需求的可不选。然而现实中,课后服务却在不少地方变了味。有的地区将课后服务“理解”为延迟放学,强制所有学生参加并收费;有的学校把本该免费的义务教育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还有些地方,即使财政埋单,家长也把课后服务当成统一要求,导致课后服务背离了初衷,延长了师生在校时间。
双职工家庭有接送难题,家长们的无奈真实存在。但站在学生角度,过长的在校时间让他们疲惫不堪。有网友算过,若深圳小学生早上7:30到校,延时到下午6点半放学,在校时长超11个半小时,比成年人工作时间还长,这极有可能引发学生厌学情绪。教师们更是叫苦不迭,课后服务让他们日均工作时间远超12小时,自己的家庭和孩子都无暇顾及。
要解决这一难题,单靠学校肯定不行。从过往经验看,各地其实都在积极探索。北京推出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上海公办中小学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浙江杭州的课后服务被称为“晚托班”。除了学校端,单位、企业端也可以发力,比如协调双职工家庭一方所在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允许提早上下班。
从更广泛的社会层面看,社区托管中心、政策配套补贴等措施也能提供支持。上海部分社区推出“学生驿站”,由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托管孩子,政府购买服务;杭州有企业试点“接送假”,允许家长灵活调整1小时工作时间。学校也可实行弹性延时服务,像山东潍坊试点的“分层延时”,低年级托管到5点,高年级到6点,教师轮班并发放补贴,各取所需。
在这场家校社协同的大讨论中,你更支持哪种解决方式呢?是学校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还是期待企业推行弹性工作制,亦或是社区托管发挥更大作用?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咱们一起探讨如何破解这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