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抚养,就不该赡养”29岁的张女士自2岁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居住,家里经济条件不好,父母没有将她接回,因为从小在姑姑家长大,她很少联系父母,而父母也很少联系她。多年后,张女士事业有成,出钱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张女士的父母认为,张女士也应该给自己亲弟弟买一套房子。张女士也明确表态,自己不会出钱给弟弟买房。至此之后,张女士父母将她告上法庭,索要50万赡养费。
【叶律说法】
很多网友都为张女士感到不公平:“父母没有承担抚养义务,不该再要赡养费”,也有人建议张女士的姑姑起诉张女士的父母向他们索要抚养费。
那么在生父母没有抚养自己的情况下,张女士是否应该向生父母支付赡养费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司法审判实践,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不必向父母支付赡养费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
回到本案,张女士父母因为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张女士,让张女士的姑姑将其抚养长大,作为生父母没有履行对张女士的抚养义务。但是,这不是张女士不支付赡养费的理由。
那么张女士应当支付多少赡养费呢?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张女士能否要求判令弟弟也向父母支付赡养费?
司法实践中,有多个子女的父母,他们可能并非向所有子女均提起赡养之诉,尤其当仅有部分子女未承担赡养义务的情形而言,不少父母往往只对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提起诉讼。对于该种情况,诉请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法院在审查该类赡养费支付纠纷过程中,法官通常会结合父母所诉请的赡养费数额及每个子女的基本情况,确定被告子女应当支付的赡养费。若被告子女仅以自己成为被告,其他兄弟姐妹未列为被告为由要求法院追加其他兄弟姐妹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对此一般不予支持。但确有必要追加其他赡养义务人以便全面分配赡养义务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案情予以追加。
对存在多个子女的父母,法院对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数额并非一定会按照平均分担的方式进行裁定。若某些子女收入相对较高,且生活水平较好的,法院可能裁定该类子女适当多支付赡养费;对于某些子女因疾病或生活困难导致无力支付赡养费的,法院可以根据个案情况裁定此类子女少支付甚至不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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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那些被父母遗弃的中国小孩被美国人领养长大后,亲生父母也可以去美国要赡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