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男子参加公司年会被灌醉身亡,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

三个车轱辘吖 2023-01-13 11:38:49

广东东莞,发生了一件令人惋惜的事件。一男子参加公司年会,然而会后却不幸身亡。据悉,1月7日晚,一家公司在公司食堂举办年会,员工在食堂吃饭、喝酒。当晚7时50分左右公司员工39岁的蒋某某喝得已经不省人事,晚8时许公司老板安排三名同事把蒋某某抬回宿舍,至当晚10时04分其室友返回后发现蒋某某已经没有呼吸,并被120确认死亡。然而,家属在1月8日下午3点才接到警方通知。事发后,公司不认为是工伤,愿意赔偿11万,后来又募捐了3万,蒋某某妻子希望警方立案调查此事,确定丈夫真正的死亡时间和原因,给出真相,也提出要做工伤鉴定。涉事公司表示已于近日配合家属向人社局提交了资料进行调查。

看了这个报道,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说:其实聚会吃饭不应该敬酒劝喝,公司一领导有次年会被敬酒喝的不省人事,后来半夜拉去医院吊水,幸亏及时去医院才没大碍,如果出事了人家又是独子又是顶梁柱的,要家人怎么活!也有网友说:惋惜,不够圆滑的人在酒场上会被灌死,有时候不是自己贪杯,是不懂找借口拒绝,我就试过喝酒喝到自己想要拨打120那种状态,那感觉真的生不如死。还有网友说:如果是自己贪杯,责任只能自己承担。如果是有人劝酒,那就要负民事责任赔偿。……这件事来说,真是一个悲剧。死者为大,临近过年去世,确实可惜。但法律责任还是要划清,如没劝酒的话,就算坐在他身边都不用担责,因为一方面他是正常的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正确的认识,是自陷风险,旁人没有劝酒、起哄的话,没有对他的法益创设危险,另一方面,与他没有特定关系,故没有作为义务。倒是送他回去的三个人,因为产生了依赖关系却没有尽到救助义务,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有人说以前的案例是同桌的都要赔钱,那不一定是因为侵权,是一种补偿,不是赔偿。另一方面,我觉得这确实属于工伤事故,因为年夜饭是公司在公司食堂举办,公司要求员工参加年夜饭聚餐,而且该员工在48小时内身亡。很可能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想私了,即使双方同意私了,企业给家属的赔偿金额也要达到社保工亡的赔偿金水平。这件事提醒我们,不管什么时候,喝酒一定要把握好尺度,过量饮酒绝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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