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执行不言弃,
十年“老案”终“出仓”

近日,抚宁区法院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将王某某拖欠张某某十余年的劳动报酬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并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于2011年立案执行,抚宁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向张某某履行案件款60000元,其未履行。经线下查询,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无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亦未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某下落,受限于当时的执行手段,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2013年,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提供线索,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某,经明理释法,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王某某履行22000元。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以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所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未按和解协议履行。
2017年,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踪迹,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其仍未履行。
2024年,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再次找到法院,称王某某有四间市房正在出租。执行干警一方面核实财产线索,一方面于集中执行行动中继续查找被执行人王某某。经核查,被执行人王某某确有未登记的四间门市房,有三间出租,承租人称他们也找不到王某某,每次都是微信联系,执行干警遂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租金进行截留。
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现身”,联系执行干警,称十多年了,法院也太执着了,最近一直提心吊胆的,现在租户也在找他,年都没过好。但是自己离异,父亲患病,除租金外无固定收入,门市房就是村里临街的农宅,租金不高,上年度租金大部分用于给父亲治病,他愿尽最大努力给付剩余案件款。
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王某某陈述属实。本着案结事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原则,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反馈了财产核查情况,并转达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意愿。期间,被执行人王某某也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十余年老案终于“出仓”。
“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抚宁区法院对终本案件按被执行人地址进行分片建档,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行动,已经出仓91件,执行到位27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终本”并非“一终了之”,更不是“法律白条”,被执行人仍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只要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未能得到兑现,执行干警就不会放弃对案件线索的核查,执行一直在路上!
来源:抚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