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出了个女巨贪汤兰英,10年贪4万多,后遭情人举报被判死刑

正一品 2023-01-16 20:38:05

1977年,一名叫汤兰英的会计被判处死刑。彼时在江苏如东,汤兰英可谓是家喻户晓,因为周边地区再没有哪家人,生活能像汤兰英家一样富裕。

谁都没想到,汤兰英花的竟然都是如东马塘信用社的钱,在短短10年时间里,她就贪了4万多,后来东窗事发,这才被判处死刑了结此生。

汤兰英旧照

无比诱惑的工作

1965年,汤兰英来到马塘信用社工作,虽说信用社规模不大,但好歹是属于公家的,汤兰英也不用担心会失业。后来随着银行与财政合并,银行的职能作用被明显削弱,信用社里的工作人员陆续离开,整个马塘信用社最后只剩下汤兰英在工作。

此后信用社的钱、账便都由汤兰英一人经手。刚开始汤兰英也没想着贪污,但看着每天都从自己手里过的一沓沓的钞票,汤兰英内心想起一个声音:这么多的钱,就算自己拿一点,谁又能发现呢?

信用社的钱、账都在汤兰英手里过

一开始汤兰英拿的比较少,但由于长期以来马塘信用社都没有领导来视察,这使得汤兰英的胆子越来越多,她干脆将信用社的库存现金放在家里,随取随用。

不过这并不能让汤兰英满足,她又开始开支票到银行支取现金,至于支票存根,直接不予入账。当然这种手法很容易被识破,从事会计工作的汤兰英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为了避免自己的所作所为被发现,汤兰英决定将有关的干部拖到自己的贼船上。

汤兰英曾将库存现金放在家里,随取随用

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事实上汤兰英决定将自己和有关干部挂在一起,也是因为她当时已经将信用社的资金盗窃一空,存款单位以及个人去取钱,汤兰英根本拿不出来,她只能拉几个干部下水,给自己兜底。

在汤兰英一案的卷宗里,就明确罗列出了汤兰英多年来送礼、请客吃饭等的各项开销:

“请客一百八十桌,3890元;送礼2400多元;外出探视消费2000元;婚丧喜事除人情外透支上百元……”

汤兰英花了很多钱请客吃饭和走礼

多年间,汤兰英用请客喝酒、送礼等手段,结交了大批的基层干部——

“33人是县级机关干部,35人是区、公社干部,另外还有40多名企业负责干部等。”(数据来源:如东法院档案室)

由于都从汤兰英这里拿到过好处,他们也担心自己和汤兰英之间的龃龉暴露,所以一直在给汤兰英充当“保护伞”。

汤兰英请人吃饭很大方

例如如东县某局领导,他每次去马塘时都会住到汤兰英家,被汤家好酒好菜的一顿招呼,之后他就会利用自己的职权,批给汤家议价粮和饲料。

除了这一类领导,与银行工作有关的领导,才是汤兰英溜须逢迎的重点,像马塘银行办事处的副主任赵某,因为从汤兰英那里收取了不少好处,他明明知道汤兰英有经济问题,但一直在帮汤兰英隐瞒。

在1974年和1975年的两次查账中,汤兰英因为有赵某的帮助,成功逃过了查账,继续逍遥法外。

以前的信用社

而那些企业的负责干部,则被汤兰英当成“资金周转站”,她会劝说他们将企业的钱全部存到马塘信用社,以便于自己支取。

情人大胆举报

不过这样的逍遥日子很快就到头了,1975年5月初,范某偷偷向如东县支行的李行长举报,称如东马塘信用社会计汤兰英的经济存在大问题。这名范某是汤兰英的情人之一,他亲眼见证了汤兰英的挥霍浪费,但一个正经会计,不可能有那么多钱去逍遥享受。

汤兰英最后被情人举报

可能是不满于汤兰英情人众多,也可能是担心东窗事发后自己会受到牵连,总之范某先一步告发了汤兰英。而如东县支行的李行长与范某有一些亲戚关系,故而对于范某的举报并没有怀疑,立即组织财会人员去马塘信用社全面查账。

同时李行长还让人将汤兰英控制在支行中,不让她随意走动和接触他人,第三天,查账组交出了支票存根和付款委托书24份。

东窗事发汤兰英被捕

细算下来,汤兰英10年时间里贪污了4万多,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巨贪。案件发生后,专案组要求

“相关干部将收到的礼物退回,如果没有收什么礼物,但是时常在汤家吃饭的,以一次1.5元算,以资抵过。”

另外情节严重的,各自被判不同程度的监禁惩处。至于汤兰英,专案组决定先从她那里追回大额的赃款,然而使人震惊的是,抄家时,汤兰英家只有几间简陋的瓦房,根本找不到赃款。

汤兰英在法场上

通过细致盘问后,专案组这才知道,除了请客吃饭、送礼给干部,大多数的钱都被她拿去享受和“救济他人”了:

“接济亲友300元;添置衣物3300元;购置高档衣物1380元;家庭零星开支9000元;日常家庭伙食透支28800元……”

从卷宗来看,汤兰英的生活特别考究,她会定期去理发店打理头发,衣服屡有更换,且都熨烫得相当笔挺。

汤兰英衣服有很多

在她家里,光是的确良的短袖衬衫,就足足有20多件。鞋子更是好几十双,令街坊邻里嫉羡不已。

此外在饮食上,汤家平时也是大鱼大肉,家里常备有几百只变蛋、百来斤海蜇皮,鸡蛋、玉兰笋、鱼肚、蛏干以及香肠等应有尽有,酒水更是大曲、甜酒、葡萄酒齐齐全全。

这还只是平时,如果家里来了客人,汤家一定会另外买菜,以便于加菜。买菜时在市场也绝不问价格,商贩要多少就给多少,经常不收找零。

汤家在市场买东西从不讲价

在同年代,615元足够一家人1年的全部开支,平均每个月开支51.25元;工人转正后收入最高也就36元,但汤兰英一家,10年时间里,平均每天的伙食费就高达23元。

可想而知汤兰英到底有多能贪。据说当时一些不认识汤家的人,如果饭点从汤家门口路过,甚至会以为汤家是哪个单位的食堂。

汤家餐餐都是大鱼大肉

法理难容被枪决

但就是这样一个女巨贪,在当地居然名声很不错。因为汤兰英会热情招待每一个到她家的人,逢年过节也会给街坊邻里送些日用品。

当碰上有人家急用钱时,汤兰英就直接拿出信用社的钱相借,并从不要求归还。甚至在大家存钱时,她还会主动“添零”,如将40元的储蓄款“添”成50元,直接开50元的存单。

当然了,不管百姓眼里的汤兰英到底有多仗义,她都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

汤兰英被执行死刑

最后汤兰英被判处死刑,且立即执行。对于这个结局汤兰英不接受,还曾提出上诉,但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汤兰英的上诉,1977年7月24日,宣判大会结束后,汤兰英的生命,随着一声枪响,交代在了掘港镇北郊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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