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史上最精彩的反转大案,没有之一。全世界都知道他杀了人,警方掌握的证据也铁证如山,可在他身后,有一支顶尖的豪华律师团为其辩护,甚至华人神探李昌钰也帮助其推翻了铁证。看似无懈可击的控告方被打得措手不及,人仰马翻,过程中更是出现了各种名场面,最终他被宣告无罪,这就是司法史上影响深远的经典大案辛普森杀妻案。
1994年6月12日晚,洛杉矶蒙塔那一栋高档别墅楼前,一只秋田犬正朝着别墅里狂吠不止。此时恰巧一位妇人经过,妇人惊恐的发现这家院子里到处都是血液,不远处还躺着一名女子,生死未知。很快洛杉矶警方赶到,他们在凶案现场共发现了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女人被割断脖子,男人也身中三十多刀,现场用血腥惨烈也不足以形容。
经核实,女死者是32岁的屋主妮可·布朗,是美国橄榄球巨星辛普森的前妻。男死者是附近餐馆25岁的服务员罗纳德·高曼。据调查,当晚妮可就餐时将眼镜遗漏在了店内,于是服务生罗纳德去给妮可送眼镜,不料两人当场遇害。案发现场,警方发现了关键物证,一只带血的黑色手套,数枚疑似凶手的血脚印。
此时,妮可的两个孩子还在里屋熟睡,安然无恙。警方推测,凶手很可能是奔着妮可而来,这令带队的警官立马联想到了什么?他曾处理过妮可被家暴的案件,施暴者正是他的前夫辛普森。而辛普森家距离案发现场也就五分钟路程,于是警官有理由怀疑此案子是辛普森干的。随后,这位警官带领几名队员前往了辛普森家,记住这位警官的名字福尔曼,他是导致本案出现大反转的关键人物。
福尔曼来到辛普森家,发现大门紧闭,门口停着一辆白色野马车,野马车的把手上有一枚血迹,这更加验证了他的猜测。于是,一行人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闯入辛普森家中进行调查。不过辛普森并不在家,过程中,福尔曼发现了一只沾血的黑色右手套,与妮可家中的左手套恰好是一对。在辛普森的卧室中,又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筒袜。与此同时,其他警员也搞清了辛普森的去向。晚上10点54分,辛普森驱车去往了洛杉矶机场,说是去芝加哥参加橄榄球活动。以警方来看,他这是作案后的潜逃,制造不在场证据。于是警方立即联络辛普森,要求其返回洛杉矶接受调查。
第二天下午一时许,回到家的辛普森被警方当场控制,同时现场聚集了无数媒体记者们。因为嫌疑人辛普森可不是简单的翻车明星,他是美国家喻户晓励志的典范人物。辛普森出生于旧金山的一个贫苦家庭,幼年时,他同大多数底层黑人一样,为了温饱铤而走险,多次进出监狱。但在高中时,他接触到了橄榄球,凭借超常的天赋和努力崭露头角,大学时更是在橄榄球赛中一跑封神。而后,辛普森如同开挂一般进入名人堂,创下了持球冲刺超过2000码的世界纪录。
辛普森的前半生是不折不扣的励志典范,但成名后的他似乎也有一些争议。辛普森积极参加各种白人上流活动,却与身边所有的黑人朋友断绝联系。他花费重金来矫正自己浓重的黑人口音,还和黑人妻子离婚,迎娶年轻貌美的白人女性。他时刻都在摆脱肤色的困扰,但不妨碍他依旧是美国最伟大的球星之一。
回到这起案件中,警方有十足的把握认定辛普森有杀妻嫌疑,因为调查还发现,辛普森经常对妻子妮可实施家暴,甚至两人离婚后,他还时不时的去妮可家中骚扰打砸。深陷痛苦的妮可曾向朋友透露,如果有天我死了,不要怀疑,凶手一定就是辛普森。然而,接下来警方对待辛普森的审讯工作却异常的潦草。两名警员十分客气的与辛普森聊天。辛普森说案发时自己正准备收拾行李去机场,一会又说自己在车上往外扔垃圾,前言不搭后语。
发现辛普森的左手手指有新鲜伤口时,辛普森解释称自己是在听到前妻噩耗后,不小心打破水杯划破了。两名警察也就信了,没有再追问。而实际上,他对不同的人说辞都不同。警方审讯仅仅持续了半小时,他们采集了辛普森的血液后就将其当场释放了。随后的几天时间,辛普森淡定的参加了妮可的葬礼,俨然一副我是无辜的模样。
警方收集了足够多的证据提交给法院,筹备正式起诉辛普森。与此同时,辛普森也悄悄组建了一支豪华律师团队,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不过在接受审判前,他心思缜密的导演了一出大戏。6月17日,辛普森留给媒体一封遗书,然后消失了。辛普森在信中表示,自己与妮可的遇害没有关系,希望媒体和警方不要打扰自己的孩子家人,感恩亲朋好友,感恩自己辉煌生涯遇到的那些贵人,言辞中处处透露着想自杀的念头,然而警方并没有相信这些。根据线报,辛普森此时正驾车在洲际公路上,警方下令追击辛普森。
于是,一场史无前例的追逐戏出现了,上游直升机,下有警车,道路两旁聚集了全洛杉矶的媒体记者们,还有数万名为辛普森呐喊的群众们,当然其中大部分都是黑人,因为在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的矛盾始终剑拔弩张,尤其是警察对待黑人的暴力执法,令洛杉矶警方身处下风。此时,辛普森不断在车上与警方对话,称自己是无辜的,受够了被人歧视的一生,所以人们有理由怀疑警方是不是又在栽赃陷害了。
直到晚上八点多,这场闹剧才终于收了尾。辛普森的这场戏为他赚足了同情,也为之后的审判做好了铺垫。1995年1月23日,一场精彩绝伦的世纪审判正式开始。先来说说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辛普森有没有罪,不是法官说了算,而是由12名随机挑选的市民来决定。法庭上,控辩双方依据证据进行辩论,哪一方更能说服陪审团,哪一方就能胜诉。这起案件中,法庭邀约了十女二男的普通市民,控方信心满满,因为他们坚信女性会更加同情受害者。
为了证明不存在种族歧视,控方还特地加入了一名黑人检察官,不过是个经验不足的新手。而辩护一方是辛普森斥资1000万美金组建的被称为梦之队的律师天团,这些律师在美国都是顶尖的存在。除了律师团队,他还聘请了哈佛学院教授德萧维奇、华人神探李昌钰、法医专家贝登博士为本案关键证据做鉴定。
庭审正式开始,控方公布了一段妮可的报警录音,显示离婚之后辛普森还对他进行施暴,甚至威胁要杀死他,这是辛普森的作案动机。第案发当晚9点36分至10点54分,妮可和罗纳德遇害,辛普森称自己在家睡觉,但没有人能够佐证辛普森具备作案的条件。案发现场指向性的物证。
其一,凶案现场和辛普森家中各发现一只手套,沾有两名死者的血液,而这双手套正是辛普森在公开场合多次佩戴过的手套。其二,凶案现场的血脚印属于十分罕见的,布鲁诺玛丽鞋子美国仅有299双,辛普森就有一双。其三,凶案现场发现一顶针织帽沾有辛普森的毛发,针织帽附近还有两处辛普森的血迹,共计五滴。
另外,在第二现场,也就是辛普森家中,野马车上的血迹,血迹都是受害者的血液。虽然没有目击证人,但有不少的间接性证人。一位商店员工提供了一份收据,证明辛普森于案发前曾购买过一把12英寸的匕首,根据法医鉴定,这把匕首与死者身上的伤口完全吻合。另外一名住在妮可家附近的邻居表示,案发当晚十点多,他曾看到一辆白色轿车急速驶过,与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很相似。案发后,辛普森手上有新鲜伤口,对此解释不清,前后矛盾。以上所有的证据是控方打出的一套组合拳。
是个人都会觉得辛普森就是杀人犯,然而没想到辩方却出其不意的来了一场司法史上最精彩的反击。首先,他们认为作为控告一方的警官福尔曼是第一个进入辛普森家的警员,血手套以及鞋袜子都是他独自一人发现的,但福尔曼这个人并不可信。随后,辩方开始质问福尔曼,过去十年时间,你是否多次说过nigger一词?nigger是对黑人最严重的侮辱词语,但这和本案又有什么关系呢?福尔曼自然当庭否认,我没说过。再三确认还是没说过。于是,辩方当即拿出一段福尔曼接受采访时的录音,福尔曼凡是谈及黑人的地方都使用了nigger一词,并且前后多达41次,面对上一名观众的镜头,前警察福尔曼啪啪的打了自己脸,他瞬间方寸大乱。于是辩方趁热打铁,再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你是否伪造了本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