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败诉!”男子开车拉松脂,因松脂融化流到车牌,交警以故意遮挡车牌扣12分,法院判了!

阿亮说人生 2024-10-07 14:07:39

广西一男子运松脂时,车牌被松脂污损。交警认定其故意遮挡车牌,罚款200元并记12分。男子不服,称并非故意,多次向交警解释未果。最终,男子将交警告上法庭。这究竟是一场误会还是执法过度?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事情发生在广西的一个炎热夏日。李某(化名)开着自己的小货车,载着满满一车的松脂,准备送往加工厂。谁知道,一路上高温暴晒,松脂开始融化,顺着车厢缓缓流到了后车牌上。

就在李某快要到达目的地时,突然被一名交警拦下。交警仔细查看了李某的车牌后,直接认定他故意遮挡车牌,要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2分的处罚。

李某一脸懵圈,连忙解释道:“警官,我真不是故意的啊!这是松脂融化流下来的,我自己都不知道啊!”

交警冷冷地说:“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现在车牌被遮挡了就是事实。按规定,你必须接受处罚。”

李某急了,继续解释:“警官,我真的是无心之失啊!您看我这一车松脂,我还要养家糊口呢,能不能通融一下?”

交警依旧不为所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通融的余地。你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李某无奈,只好接受了处罚。但是他心里憋着一股劲,觉得自己太冤了。回家后,他查阅了相关法律,发现交警的处罚可能存在问题。于是,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某先是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结果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不甘心的李某决定起诉到法院,没想到一审、二审都败诉了。但李某仍然不服,继续上诉。

2.

法律分析

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遮挡车牌?

2、交警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处罚是否过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但是,法律强调的是“故意”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的车牌被松脂污损并非主观故意,而是因为天气炎热导致松脂融化所致。

从执法程序来看,《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理由,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中,交警似乎未充分听取李某的解释,直接作出处罚决定,程序上可能存在瑕疵。

关于处罚是否过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但考虑到李某并非主观故意,且积极配合执法,处罚可能略显严厉。

最终,法院判决:维持原处罚决定,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尽管李某并非主观故意遮挡车牌,但作为驾驶人,他有义务在行车前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牌清晰可见。李某未尽到这一义务,属于过失行为,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状况,包括车牌的清晰度。

2、遇到执法争议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但也要客观评估自身责任。

3、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避免“一刀切”式执法。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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