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对男女同居14个月后分手。男子起诉女方,要求返还27万元彩礼。女方表示,这钱早就花完了,而且双方已经同居,这是想白嫖!男方却坚持认为,没领证就应该退还。这到底是谁对谁错?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21年9月,小李经人介绍认识了小王。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小李对小王一见钟情,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当月就给了小王5万元彩礼。小王家人觉得小李人不错,也就欣然接受了。
“我当时真的很喜欢她,想给她最好的。”小李在法庭上回忆道。
2021年11月,小李又给了小王22万元彩礼。这下,小王家人更是对小李赞不绝口。
有了彩礼的保证,小王家人同意了两人的婚事。2021年12月,小李和小王开始同居生活。
“我以为这就是我的终身伴侣了。”小李说,“没想到现实给了我当头一棒。”
原来,同居期间,两人因为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小李觉得小王大手大脚,花钱如流水;小王则认为小李小气抠门,一点都不懂得浪漫。
矛盾越积越深,终于在2023年1月,两人分道扬镳。
分手后,小李突然想起自己给的27万元彩礼。他认为,既然没有领证结婚,这笔钱应该要回来。
“我们又没结婚,这钱凭什么不还给我?”小李愤怒地说。
小王则表示,这钱早就花完了,而且两人都同居这么久了,现在要钱,这不是想白嫖吗?
“我们都同居14个月了,现在要我还钱,这不是想占便宜吗?”小王反驳道。
双方争执不下,小李一怒之下将小王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全部27万元彩礼。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彩礼是否应该返还?
2、同居时间是否影响彩礼返还?
3、彩礼返还的金额如何确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这样分析:
1、关于彩礼返还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是应该返还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已经共同生活,或者彩礼的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返还。
2、同居时间对彩礼返还的影响。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可以少返还或者不返还彩礼。本案中,双方同居14个月,确实构成了共同生活的事实,这会影响到彩礼返还的金额。
3、彩礼返还金额的确定。法院在确定返还金额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共同生活时间、彩礼金额等因素。本案中,双方同居时间较长,而且没有证据显示一方有明显过错,这些都会影响最终的返还金额。
最终,法院判决:小王返还小李彩礼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