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将领米利在退役时发表演讲,斩钉截铁地表示美国军人不会效忠于个人,只会忠诚于宪法。美国军人的宣誓词核心就是“我将忠实忠诚地对待宪法并自愿承担这一义务”。上至将军下至士兵,都以宪法为效忠对象,捍卫宪法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美国宪法没有规定空泛的国家性质,也未宣称代表谁的利益,仅阐释了美国立国的理念以及国家权力的分布和制衡。所以,美国军人效忠美国宪法,本质上是在效忠国家的理念,而非国家机器。美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不得向任何个人宣示效忠。大哲学家罗素在《权威与个人》一书中评价,美国之所以强大,是因为美国人民不效忠于个人,不搞个人崇拜。捍卫宪法成为美国军人的第一武德,在美国,至高无上的象征是美国宪法,它高于总统、军队、政党等一切。时至今日,美国人对宪法有着宗教般的崇拜,哪怕对宪法存在争议性解释,都要回到制宪时代去揣摩国父们的意图。
追溯到四百年前,一群清教徒漂洋过海来到北美大陆,温斯罗普成为北美殖民地第一任总督。起初总督权力很大,但清教徒们很快立法限制其权力,并解释称若优秀聪明的温斯罗普让总督大权成为传统,换个不优秀、不聪明的总督,民众就要遭殃。可以说,远在美国建国之前,第一批移民就对个人崇拜保持了足够的警醒。
1783年11月30日,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声望达到顶峰。当时君主制是世界主流制度,“打江山坐江山”顺理成章,华盛顿手下多位重要将领劝他登基为王,王袍加身似乎唾手可得。然而,华盛顿没有被权力冲昏头脑,他坚信刀剑是维护自由的不得已手段,一旦自由确立,就应放下刀剑。1783年12月23日,美国国会举行华盛顿军权交出仪式,该仪式由《独立宣言》起草人杰斐逊特别设计。引导官把华盛顿从门外带到国会大厅,安排他与众议员坐在一起,且不在C位,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落。仪式开始时,华盛顿走到大厅正中央,面对议员们深深鞠躬,此时所有议员都不允许站起来还礼,仅需用手轻轻触碰帽檐即可。在华盛顿交出军权的重要时刻,那些议员们没有起立、鼓掌、欢呼。要知道,当时的议员不是华盛顿的战友就是他的下属,他为赢得战争不仅变卖了家产,还因操劳过度满头白发,眼睛也几近失明。议员们并非不想表达感激,而是不能,他们强忍着泪水执行这套看似贬损总司令的仪式。杰斐逊如此设计,就是为了防止对华盛顿的个人崇拜,不敢在国家重大典礼上有任何神话华盛顿个人的举动。此后,这个仪式一直保持至今。历任美国总统在国会演讲时,无论口才多么雄辩、思维多么敏捷、口号多么动人,在国会大厅里总有一群人永远不起立、不鼓掌、不欢呼,这群人就是军人和法官。军人不为总统鼓掌,是因为他们效忠的对象是宪法而非总统;法官不为总统鼓掌,是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能偏向任何一个人,哪怕是总统。
除华盛顿之外,美国从诞生到崛起背后还有众多精英。比如美国第一公民富兰克林,个人魅力爆棚,谈笑间便完成邦交大任;美国第二任总统、美国法制奠基人亚当斯,为美国政治学发展和法治体系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美国第三任总统、美国民主奠基人杰斐逊,从未放弃追寻民主理想,还为州和联邦政府的权力规划出清晰界限;美国第四任总统、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虽身材矮小却能量巨大,对人性和权力理解深刻,为美国设计了精妙的权力制衡体系;还有印在十美元上的汉密尔顿、美国首任大法官马歇尔等等。他们是一群“建筑师”,设计政府时出发点是人性。他们不相信人类的道德,也不相信政府天然可靠,常说“以权力来遏制权力,以野心来遏制野心”。所以华盛顿任总统时,他的每一个决策、每一项任命都时刻经受着这群精英的质疑与审查。
后世的美国人虽然也纪念这群精英,甚至用他们的名字命名城市、公园、军舰等,但这并非个人崇拜,仅仅是纪念而已。实际上,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就遭受了如潮的批评,比如华盛顿没有废除奴隶制,亚当斯不相信民主,杰斐逊年轻时好色等等。世上没有绝对的绅士,更没有完人,尤其是身处政治高位被炒作成永不犯错的救世主,历史证明那必然是无底线炮制的谎言。1796年,华盛顿坚决不再竞选总统,他向美国人民解释说,如果再继续选他做总统,美国就没有真正的民主了。从将军到公民,再从总统到公民,华盛顿给美国人民上了重要一课:无论一个人多么超凡,看似不可或缺,都应在适当的时候退出舞台,只有制度才是保障国家正常运转的根本。这个世界没有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只要忠于自由、民主、平等的理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人民自然能缔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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