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电梯捂晕猥亵7岁女童后续不曝光家属不道歉律师:不承担刑责

小欣侃娱啊 2024-11-07 03:51:29

11月4号,网传江西景德镇乐平市一14岁男孩在电梯内捂晕7岁女孩并猥亵的事件,却因为男孩只有14岁而没有被惩罚,这引发网友的愤怒!

事件经过

事发在11月2号晚上21点50分的景德镇乐平市,当晚7岁的小女孩在家楼下玩,乘电梯回家的时候,一个14岁的男孩刘某某尾随小女孩,并一同进入电梯。

当女孩到达家里的那层楼准备下电梯的时候,刘某某捂住了女孩的鼻口,掐着脖子,阻止女孩下电梯后把门关上。

小女孩一直在挣扎,双腿一直在蹬着地板,但是由于力气悬殊她被摁在地上,没过一会儿小女孩就晕过去了。

电梯到了之后,刘某某抱着小女孩走了出来,但是在抱的时候双手松开了,几秒之后小女孩醒来并且大哭,而当时正好有一名业主经过,男孩才把小女孩放下来逃走。来看视频:

当天晚上女孩爸妈报警之后,刘某某在次日凌晨2点左右被传唤到公安部门接受调查,但是不到24小时就因为未成年放出来了。

这让小女孩的父母感到不满,为何刘某某犯了错却没有受到惩罚,他的家属也没有给出任何回应,于是在4号将视频放到网上。这不仅让女孩的家属感到你害怕,看到视频后网友也表示害怕。

小女孩的妈妈表示,女儿的眼角都是紫的,这几天变得不说话,晚上还做噩梦。从这些就可以看出对小女孩造成的心理伤害。

事件曝光之后,4号中午刘某某的家属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所以在业主群里发文道歉,表示孩子平时好好的,不知道那天怎么了像中X一样,以后不会再让他待在那边了。

就这样,刘某某才又被警方带走,并对其行政拘留处罚。所以还是网友曝光有用啊,确实很是讽刺,难道不曝光不闹大就不好好处理吗?

但是双方家属没有对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小女孩的家属认为,如果没有人发现,后果将不堪设想,不能就这么算了,打算起诉。

有律师认为,因为满14不满16,虽然有行政拘留处罚,但不一定执行拘留。这不懂法律的人读起来还真费劲!

小女孩的家属虽然打算起诉,但是据大风新闻报道,有律师表示,因为刘某某属于犯罪未遂,未对小女孩造成严重伤害,而且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行政拘留也会从轻处理。

网友热议

事件曝光引发网友愤怒,很多网友表示太可怕了,如果没有被发现,真的不敢想后果会怎样。

虽然没有给女孩身体造成多大伤害,但是可能会给她带来一辈子的阴影。

最后想说

刘某某已经满14岁了,应该是初二的学生了,放在2000年左右那会儿都已经会出远门打工了,怎么可能什么都不懂呢?

这个年龄就应该负刑事责任了,不能说犯罪未遂就只是简单行政处罚吧?人都被捂晕了,如果没有被业主看到,后果真的难以想象,这样都不负刑责,真的说不过去了。

大家怎么看,支持小女孩家属起诉吗?

1 阅读:473
评论列表
  • 2024-11-07 14:23

    现在犯罪已经低龄化,法律也得与时俱进!

  • 2024-11-07 10:21

    判刑10年以上,罚款10万元,排场 女孩10万元

  • 2024-11-07 12:24

    这个病态佬

  • 2024-11-07 13:04

    既然无法界定那就按长毛没长毛处理,长毛了就算成年,没长毛就按少年!

  • 2024-11-07 16:41

    我就是喜欢以小人之心度人,我觉得这个男孩很懂,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估计他也清楚不会有事。

  • 2024-11-07 15:35

    监护人不负法律责任???骗鬼呢!!!

小欣侃娱啊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