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延展服务事项,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自2021年9月1日起,全区消防救援队伍无偿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选址意见服务。凡是公众聚集场所在租赁房屋前,均可向属地消防大队申请选址意见服务,大队监督员在实地踏查后,将说明选址地点是否适合开办公众聚集场所,以及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所需的必备消防设施。有效避免群众选址在前,审批在后,选址建筑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面临行政处罚且需要大量资金整改的状况。
服务对象: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
此告
联系人:
加区消防大队唐伟鑫 联系电话:13846582646
松岭消防大队刘伟杰 联系电话:15045818764
新林消防大队唐 健 联系电话:15714670992
呼中消防大队王东伟 联系电话:18845700188
漠河消防大队董 鑫 联系电话:15245741560
塔河消防大队石继传 联系电话:18845702101
呼玛消防大队陈绵峰 联系电话:13845720959
大兴安岭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8月27日
编辑:李俊璋
责任编辑:宫奇
监制:庄震
总监制:刘亮